单位名称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

基本信息

主要工作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自然资源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政策文件。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评价制度。负责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监测和评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并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等。负责实施柯城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负责上级政府确定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调处全区自然资源权属和不动产权属争议。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制定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战略和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规划,负责指导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参与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拟订空间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城市规控区外、双西港、衢化片区各类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建设用地及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管理。承担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承办建设项目用地情况复核工作。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管理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和耕地补偿制度。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区地质工作。参与并落实地质勘查规划编制。组织实施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管理区级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调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业权管理,监督指导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负责测绘资质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测绘、地图工作、测量标志保护。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四)负责自然资源督察和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协调综合执法部门、乡镇协助开展执法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制度落实,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推进多规合一,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和评价、确权和登记、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数字化转型,提升全区自然资源管理的现代化水平,推进服务便民高效。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 与区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调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2)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做出决定;协助区委、区政府组织开展较大及以上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会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3)必要时,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 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村镇规划的编制、审查和管理。

2)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村镇建设管理,指导农房设计、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




办公地址

柯城区双港路180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令时(5-10月)8:30-12:00,14:00-17:00;冬令时(1-4月,11-12月)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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