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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注销公告

事业单位注销公告

根据《中共衢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衢州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研究院及分院机构编制的批复》(衢市编〔2023〕22 号)文件要求,将衢州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研究院柯城分院(衢州市测绘院柯城分院)的机构和规划设计研究职责并入衢州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研究院,测绘职责并入衢州市测绘院。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拟向衢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2024年11月19日

衢州市柯城自然资源所
0570-3860155

协助辖区内乡镇(街道)做好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承担辖区内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承担实施永久基本农田划区定界的具体工作。协助辖区内乡镇(街道)做好土地开发、复垦等土地整治计划,承担实施情况监督管理的辅助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不动产权籍调查、登记发证和不动产权属纠纷调查处理工作。开展辖区内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协助做好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协助做好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建设项 目供地、村镇建设项目的“一书二证”或“一书一证”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协助辖区内乡镇(街道)做好土地利用计划、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统一区片价标准、征收或者征用土地补偿 安置方案等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辖区内日常自然资源管理动态巡查,及时发现、 制止和报告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协助做好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调 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参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论证工作。协助做好矿产 资源储量登记、压覆矿产资源证明等有关工作。协助调处矿业权属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 序。承担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 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监督检查的辅助工作。协助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地质 灾害巡查。承担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落实情况和地质灾害危 险性评估的监督辅助工作。协助做好地下水等地质环境资源的动 态监测工作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承担自然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 排查报告重大不稳定因素,协助做好稳控工作。完成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衢州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研究院柯城分院
0570-3860155

承担区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监督的辅助工作。承担区内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等各类规划,建筑设计、规划选址等技术支撑和咨询服务。承担区内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管理、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测绘保障服务等技术支撑工作。承担不动产测绘、地形图测绘、永久性测量标志测绘及保护、定位放样测绘成果和档案资料管理及分发等工作。完成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衢州市柯城国土整治和征收中心
0570-3047109

内设土地整治科、征地事务科、地质环境监测科。承担辖区内土地整治项目的技术和事务工作。承担垦造耕地、建设用地复垦等土地整治项目立项、验收、核查、整改 的具体工作。协助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承担生态修复方案审查和实施评价、耕地保护责任目 标履行情况评价、增减挂钩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调剂收缴的辅助工作。承担保护耕地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政策、制度、技术创新、标准规范研究及其数据库管理与运行维护技术支撑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征收、征用和农转用报批的辅助工作。参与自然资源征收征用补偿标准和政策的研究。承担征地项目组织实施的辅助工作,协助处理征地信访。承担地质灾害防治辅助工作。拟订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年度防治方案。协助开展区级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承担或组织实施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价。开展地质灾害排查、巡查、核查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设施的建设、管理、保护和维修。组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评审、验收,承担 治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辅助工作。承担一般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应急处置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审查工作。承担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管理监督的辅助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质量抽查工作,提供评估成果防治措施的落实的技术支撑。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防治和防治工作情况统计。参与区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工作。完成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