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和防雷的政策研究工作,参与拟订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助查处建设工程违法违规行为。协助区管范围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三)协助做好建设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相关宣传和培训工作。 (四)承担区管建设(消防、防雷)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检测活动监督管理的辅助工作,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五)承担区管建设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投诉的协调处理。 (六)承担施工图(消防、防雷)备案的辅助工作。 (七)协助查处区管建设工程欠薪行为。 (八)承担区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专项治理、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九)承担区管建设工程标化优良工地和优质工程等创建活动的辅助工作。 (十)承担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工程安全监督手续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使用)登记和安装(拆卸)备案的辅助工作。 (十一)完成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协助城市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的政策研究工作,参与拟订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助城市全民义务植树和城市绿地的认建、认养、认管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协助城市园林绿化科技合作交流工作。参与城市规划区内植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四)承担国家园林城市相关事务的具体工作。配合完成城市绿化数据统计工作。 (五)协助城市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审查和城市“绿线”管制相关工作。 (六)参与区管范围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的会审和验收工作。 (七)承担区管范围生活垃圾分类的综合协调和管理的辅助工作。 (八)承担区管范围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砍伐城市树木、迁移古树名木、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行政审批和城市绿化补偿费缴收的辅助工作。 (九)承担区管范围生活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十)承担区管范围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企业管理的辅助工作,并提供相关服务。承担应急方案备案工作。 (十一)协助突发性环境卫生应急预案的拟订和实施工作。 (十二)承担区管范围建筑垃圾和渣土监督管理的辅助工作。 (十三)承担环境卫生设施竣工验收备案、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停业和歇业批准、环境卫生设施拆迁方案审批、关闭(闲置或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审批和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许可证审批的辅助工作。 (十四)承担区管范围农村垃圾中转站的运维及中转站至焚烧厂的垃圾清运工作。 (十五)完成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协助市政建设、城市亮化、海绵城市等政策研究工作,参与拟订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协助组织实施。承担人民防空事业发展政策研究工作,参与拟订区人民防空方案、保障计划和人民防空演习方案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参与区管范围生活小区市政公用设施改造工程的方案制定、审查、验收等工作。 (三)指导集镇、园区、农村集聚点的给排水、排污设施建设,指导农村污水设施运维管理工作。 (四)协助区管范围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内河水系和雨水系统等市政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组织城市桥梁检测。 (五)指导城区区管范围城市供水的节约用水工作。 (六)参与区管范围海绵城市、市政设施(地下综合管廊)和城市亮化工程项目的会审和验收工作。 (七)参与区管范围防汛、抗台等城市防灾应急处置工作。 (八)承担区管范围户外广告(店铺招牌)监督管理的辅助工作。 (九)承担区管范围燃气经营企业管理的辅助工作,并提供相关服务。为乡镇(街道)城镇燃气管理的具体业务提供指导服务。 (十)承担区管范围涉及城市道路、桥梁、排水相关行政审批的辅助工作。 (十一)承担战时区人民防空组织指挥通信保障工作,组织区人防指挥所参与人防指挥信息战备执勤、战备演练和应急通信演练保障,承担战时区人民防空指挥所通信枢纽的开设任务。 (十二)承担区人民防空指挥通信、信息保障、通信警报的建设管理、安全防护工作。承担区人民防空警报的试鸣工作。 (十三)承担区人民防空指挥自动化建设、信息化科研开发工作。 (十四)承担区人防指挥所与军事机关的通信联络保障工作。 (十五)完成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承担区管范围白蚁防治的技术支撑和业务指导。 (二)承担区管范围物业行业管理的辅助工作,并提供相关服务。组织推荐市级以上物业管理示范顶目。承办物业行业的举报投诉、信访。 (三)承担区管范围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及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合同备案、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备案、物业用房的交付验收确认及备案、物业项目承接查验备案等工作。 (四)承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住宅物业保修金归集、使用的业务指导。 (五)承担区管范围城建档案、物业档案、房产档案的收集、保管、鉴定、统计、数字化建设及信息咨询、开发利用工作。 (六)完成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承担区管范围村镇建设管理政策研究工作,参与拟订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区管范围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等指导服务工作。开展乡村建筑风貌引导工作。 (三)组织申报国家级、省级传统村落和美丽宜居示范村,承担区管范围国家、省、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和发展指导服务工作。 (四)承担区管范围村庄建设调查统计、农房设计落地、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农村危房整治和改造、农村工匠诚信体系建设等指导服务工作。 (五)承担区管范围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保护建筑建档等工作。 (六)完成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