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财务、后勤等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文件督办工作。统筹协调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统筹协调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组织开展重大问题调研。牵头行业的体制改革和信息化建设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财务管理,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承担部门预决算、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牵头住房和城乡建设。承担有关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等审核工作。组织建设行业法律法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负责局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局信访工作。
负责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使用监管工作,组织编制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落实住房保障政策。牵头全区棚户区改造的规划编制、计划执行、政策制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审计工作,参与城镇棚户区改造资金筹措。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组织实施房地产调控,指导城市房地产开发,负责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产面积、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物业管理、房屋征收补偿、房屋使用安全、房屋白蚁防治等管理工作。
拟订城市建设管理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市政公用行业标准。承担城市化推进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城市供排水、节水、燃气、道路广场桥梁、城市亮化、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安全、管理等工作。指导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牵头协调市政公用领域防灾减灾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全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监督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参与美丽乡村建设,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弄错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拟订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建设科技和勘察设计行业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年度科研项目计划并组织落实,负责全区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及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建设管理、城市雕塑建设等工作。拟订建筑业改革发展规划,以及建筑市场监管、建筑工业化、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等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工程造价管理,贯彻执行工程计价依据。推进建筑企业开拓对外市场。监督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政策,指导实施建筑业技术政策和工程建设标准。负责建筑及人防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建设监理、质量检测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和品牌工程创建。指导和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负责落实人防工程建设内容,监督指导地下空间开发落实人民防空建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