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提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协助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承办退役军人招聘会、推介会、就业论坛等,搭建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平台。
(二)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工作。
(三)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政策咨询和解答、困难帮扶、权益咨询、心理疏导、法律服务以及涉退役军人舆情收集、引导等工作。
(四)协助做好退役军人行政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推动将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党的基层组织,配合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心理疏导工作。
(五)协助做好退役军人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
(六)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工作。
(七)完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