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
吴有兴,男,1979年7月出生,浙江常山人,200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10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信访,移交安置、军休服务管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教育培训、待遇保障,物资(服务)采购、工程项目建设等工作;分管安置军休和就业创业科,联系崇军公司;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男,1974年1月出生,浙江衢州人,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12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服务保障、发展规划、财务管理,组织人事、机关党建、群团组织、意识形态、党风廉政、纪检、城市创建、绩效考核、政务公开、信息宣传、统计、保密、档案、审批(执法)事项、政策法规、数字化改革、信息化建设、“最多跑一次”、双拥工作、优抚优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保护等工作;分管办公室、优抚褒扬纪念科;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男,汉族,1975年5月生,福建连城人,200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
党组成员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服务体系建设、信息采集、光荣牌悬挂、关爱退役军人协会、招商引资等工作;分管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男,汉族,1972年9月生,浙江衢州人,199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