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上级机关组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起草和修改工作;组织起草地方性司法行政法规;审查、清理、编纂厅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组织法律政策理论调研;组织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办本局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合法性审查。
负责指导、监督本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复议决定的备案工作。承办区政府和本局行政复议接待、咨询和案前调解工作。负责承办当事人向区政府提出的对乡镇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赔偿案件。负责依法办理行政复议申请人对所涉及的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负责本局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
指导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拟订全区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计划;协调本地区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相关工作,履行相关工作程序;指导、督促、检查全区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承担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调查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推进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司法所建设工作。指导全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和培训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承担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局行政审批工作。
拟订全区法治宣传与普法教育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行业、各部门的法治宣传、依法治理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普法教育和新闻宣传工作。承担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公文审核和综合性文件、文字材料的起草,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理论调研和信息工作;负责会务、电子政务、机要、保密、文印、收发、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安全、财务、审计、新闻宣传、建议提案办理、指导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基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制定全区司法行政机关干部、法律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区基层司法所组织建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