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衢州市柯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基本信息

主要工作职责:

区发改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区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负责全区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总量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提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结构优化、现代化经济体系、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相关政策。起草发展改革领域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的评估督导工作。

(二)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对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海洋经济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全区新型城镇化规划。牵头实施全区重大平台整合提升。

(三)统筹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及政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四)负责重大基础设施的综合管理。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统筹协调综合交通发展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交通发展规划。

(五)负责宏观经济预测、预警和预期管理。研究分析全区国民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协调宏观经济运行重大问题。负责全区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有关工作。

(六)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等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拟订全区政府定价目录,负责全区重大价格改革与政策协调。制定重要领域的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发布相关指引。

(八)负责全区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提出区财政性建设资金的规模、投向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项目。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九)负责全区基本建设、区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负责编制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省、市和区立项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审查审批工作,负责区重点建设项目的评估督导工作。负责落实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按分工做好区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督促区级重点工程建设临时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十)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协调解决财政金融运行重大问题的建议。参与制定财政和金融政策,推动构建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提出全区直接融资的发展目标和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向。负责全区企业债券发行的综合管理。负责创业投资的管理和政策制定。

(十一)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十二)统筹全区对外开放工作。拟订对外开放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对接全省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全区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平衡发展、布局优化。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各类开发区(园区)的统筹规划。指导全区重大对外开放平台建设。

(十三)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实施重大产业工程。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区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推进服务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跟踪研判分析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十四)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业创新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

(十五)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速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及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全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规划农业农村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并协调实施。

(十六)研究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的建议,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研究、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参与能源价格制定。按规定权限负责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审核上报工作,负责能源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能源运行调节。负责能源预测预警,监测分析能源产业发展状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推进数字能源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分析并发布能源信息。负责电力行业管理,协调电力供需、电网运行中的有关问题。负责电力电量平衡和电力年度计划编制及管理,监督指导电力调度和电力交易。负责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有序用电,指导节约用电。负责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保障运行管理。监测煤炭运行态势和市场状况,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保障政策和措施,负责煤炭供销运行秩序和质量控制的管理。负责协调成品油市场供应调度。负责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监督指导天然气调度运行,保障天然气供需平衡。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节能降耗、能源双控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双控政策,组织实施节能地方标准。按规定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组织实施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指导监督全区能源监察(监测)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区能源合作交流和能源科技管理工作。

(十九)研究提出全区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区级储备品种目录建议。根据全区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全区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

1.创新完善宏观调控,统一规划体系,加快形成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安排,建立健全政策储备和政策工具并择机运用,综合施策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有效应对外部风险挑战,保持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

2.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推进标准地、承诺制改革等简政放权工作,强化投资项目分类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深化发展改革领域数字化转型。

3.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发展壮大实体经济,加大引导和支持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的政策供给,大力推动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不断壮大经济发展的新动能。

4.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国内国外市场,聚焦关键领域促进有效投资,加快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积极拓展消费新增长点,大力培育发展国内市场。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扩大外资市场准入,全面优化利用外资环境。完善管理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强化安全保障,推动对外投资健康发展。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应急管理局有关分工。区发改局根据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中央、省级、市级调拨救灾物资和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作出动用中央、省级、市级调拨救灾物资和区级救灾物资的决策,组织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发改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分工。区发改局负责节能降耗、能源双控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实施节能地方标准和能源双控政策,按规定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指导监督全区能源监察(监测)执法工作。承担全区电力运行管理。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指导工业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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