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局党委、领导做好税务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主管日常公务、文秘和局机关事务的综合职能部门。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信访、维稳、保密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政务公开和新闻发布工作;管理其他行政事务。
负责税收执法监督、法律服务、法律宣传培训和执法检查工作;负责推行执法责任制和复议应诉工作;负责重点案件的审查和复查工作;负责政策法律执行情况的反馈工作;负责依法治税工作的具体指导。
负责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车辆购置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烟草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日常征收管理工作。
负责税收收入定期分析和预测。负责政府采购和财务管理。
组织开展纳税服务工作。
负责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定具体操作办法;统筹完善税收征管方式,强化税源专业化管理,落实健全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
负责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定具体实施方案;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干部考核等工作。
负责进出口税收管理。
税源基础管理。
组织实施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入的直接征收和服务工作。
税源基础管理。
负责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