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基本信息
主要工作职责:
主要职能
根据党章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结合当前本街道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和特点,新时期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重点履行以下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有关农村、城市管理法规。
2、编制街道经济发展规划;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加强社区经济管理和统计工作;因地制宜组织发展特色经济促进社区经济繁荣;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制定社区建设发展规划,规范社区管理,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拓宽社区服务领域,健全社区服务网络,搞好社区服务。
4、负责做好党的建设工作和街道机关、社区(村)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自治,加强农村土地等承包合同管理,推进村务、财务公开。
5、负责辖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指标任务;负责辖区市容市貌、绿化、环境卫生、市场建设等城区管理工作。
6、开展社区、农村健康教育、文化教育、群众性体育活动和科学知识的普及,鼓励社会力量创办社区各项公益事业。
7、做好社会救济救助、扶残助残、殡葬管理、拥军优属和征兵工作,做好劳动力管理、就业培训、外来人口管理。
8、负责本行政区域村镇建设等各项规划,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
9、协助搞好税征管理,做好经济社会统计工作,指导、协调、监督社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
10、向区政府反映居民、农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事项,协助维护社会治安、调解民间纠纷,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其他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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