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基本信息
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调查研究并制订适合本乡实际的具体政策措施。
2、组织制订全乡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搞好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和产业布局。
3、指导、监督企事业单位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监督检查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工作。
4、加强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服务功能,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合作组织,改善农业发展的环境,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5、负责全乡村乡建设的规划管理,促进小城乡建设的发展;制订并组织实施全乡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规划。
6、负责制订全乡计划生育、教育、卫生工作计划和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积极发展社会公益事业。
7、负责乡财政预决算编制工作,做好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并指导、协调、监督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审计、统计和乡属集体资产的管理工作。
8、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原则,负责全乡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9、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0、负责全乡的人事管理及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各类人才的引进、教育培训和管理服务工作。
11、负责征兵、优抚、退伍军人的安置和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社会救灾救济、殡葬管理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工作。
12、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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