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基本信息
主要工作职责:
(一)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研究部署、组织实施分局公安工作,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二)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新措施,推进分局公安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三)搜集、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有关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适时组织实施。
(四)指导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犯罪案件的侦察工作,直接经办重特大案件。
(五)指导分局依法查处治安案件,组织、协调、参与处置重大社会性案件和治安事故;承担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管理工作;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
(六)指导、监督分局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和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七)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八)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市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九)指导、监督分局的执法活动。
(十)规划和组织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
(十一)监督管理辖区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二)规划、组织、指导分局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以及公安宣传、民警教育训练等思想政治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分局的警务督察工作;查处和督办公安民警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十四)制定分局机关装备、被装配备规划,并负责管理工作;指导做好财务及经费等保障工作;搞好局机关的后勤保障和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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