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基本信息
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和省、市对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起草全区综合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深化全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协调指挥、规范指导监督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牵头协调解决全覆盖的整体政府监管体系、全闭环的行政执法体系和全方位的监管执法协同体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负责牵头完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执法协作配合机制,明确职责边界并监督实施。协调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内区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执法配合有关事宜。
(四)负责行使省政府批准纳入区级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内相关执法事项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五)负责组织开展全区性重大和专项性综合执法活动。按权限查处跨区域案件和重大案件,协调解决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内的重大案件处置和跨区域执法工作。
(六)负责统筹协调全区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数字化改革和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督促落实相关规范标准。
(七)承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日常运行,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区城市运行中心平台的运行和管理,处理城市管理方面投诉举报。负责组织城市管理等方面专项整治。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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