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新闻宣传、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培训、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督促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批示落实。组织协调局机关与文化旅游体育系统业务。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文化、旅游、体育政策。牵头区级文化旅游体育系统体制机制改革。牵头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
组织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群体项目比赛的训练备战和参赛工作。组织区级群体竞赛和活动。监督管理全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指导全区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工作。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和青少年体育项目的设置、布局,负责全区优秀运动队和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组织竞技体育项目比赛的训练备战和参赛。负责教练员岗位培训。承担全区体育竞赛管理,组织协调区级以上综合性运动会、单项体育竞赛,负责申办和组织实施重大体育竞赛。承担区体育总会秘书科工作。
拟订全区公共文化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协调、推进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等政策措施。指定实施文化重点惠民项目。指导推进全区图书馆、文化馆(站、中心)事业和社会文化工作。指导推进全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拟定全区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推动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区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化文艺活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监督全区文物的管理、保护、考古发掘、修缮、抢救、研究、文博展览交流等工作。开展文物保护工程申报和施工管理,开展文物单位及非遗项目等级申报或评定工作。监督文物安全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传承发展、保护、管理工作。
拟定全区文化、旅游、体育数字化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信息数字化建设、数字化转型建设。负责智慧旅游建设工作。牵头全区文化、旅游、体育行业统计和经济运行监测。负责旅游收入等旅游业相关数据统计、信息发布。牵头开展对外文化、旅游、体育交流活动。指导开展全区国内外旅游市场开发、旅游交流活动、旅游促销活动和产品宣传推广、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工作,指导打造旅游品牌建设工作。
拟定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培育和结构优化升级。指导、协调文化、旅游、体育产业融合等新型业态发展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文化、旅游、体育资源普查、规划、保护和利用。负责组织拟定全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战略、政策、措施。研究编制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文化、旅游、体育设施建设。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开展旅游景区(点)创建、质量等级管理、等级推荐与评定。负责全区文化、旅游、体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对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导游管理和星级饭店等级评定。推进全区文化、旅游、体育行业精神文明、信用体系建设。监督实施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经营场所、服务、设施、产品业态的行业标准,推动服务品质提升。指导假日旅游。负责国内游和出境游业务管理。牵头开展文化旅游行业社团组织监管工作。牵头开展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承担应急处置。指导、监督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局行政审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