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衢州市柯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衢州市柯城区商务局、衢州市柯城区中小企业局)

基本信息

主要工作职责:

(一)组织起草经济和信息化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监测分析全区经济运行态势,组织拟订并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

(二)贯彻实施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制造强区建设。组织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工业园区、产业基地、小微企业园等平台建设。组织拟订并实施服务型制造、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政策,指导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工业设计产业发展。

(三)负责工业投资管理,牵头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实施。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牵头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中小企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重点领域和方向,参与有关区政府产业主题基金工作。推进全区工业园区、乡镇工业功能区产业集群发展。指导全区工业项目决策咨询,承担全区工业项目决策咨询服务协调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四)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推进产业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推进智能制造,推动企业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指导协调有关产学研合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军民融合。牵头推进绿色制造工程;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指导工业节能。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五)负责两化融合与电子信息制造工作。统筹推进两化融合与电子信息制造发展,组织拟订并实施两化融合与电子信息制造业发展规划,推进信息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指导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和产业数字化转型。指导推进重点工业领域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推进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和材料工业发展。推动重大装备国产化,培育和发展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负责新型墙体材料发展相关工作。

(六)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企业。牵头推进企业减负降本,组织协调服务工业企业的重大活动。指导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动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创新管理。负责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组织拟订相关政策措施。负责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融资和信用担保等服务,开展中小企业梯度培育。

(七)负责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等商务职责。起草有关商务相关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对外开放战略。开拓国内外市场,推动内外贸融合。制定商务大数据发展计划。负责电子商务综合协调和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推进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电子商务产业基地等发展。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统计、运行监测和服务支撑体系建设等工作。

(八)统筹国内贸易流通工作。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商贸服务业发展。推进现代流通方式发展和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负责展览业发展综合协调。统筹推进展览业标准化建设和创新发展。指导境内外展览平台建设和展览活动。负责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培育消费促进平台。拟定全区加油站和成品油仓储行业发展规划,负责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培育老字号等商贸品牌。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管理。

(九)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和商品价格,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推动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做好商贸服务行业(含餐饮、住宿、电商)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拟订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管理。

(十)负责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推广新型贸易方式,加快跨境供应链建设。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方式转变、结构优化升级。促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负责国际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工作。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管理。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推进国际服务贸易发展,推动服务贸易交流合作平台建设。按权限承担协助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管理。综合协调、指导经济开发区以及纳入经济开发区管理序列的开放平台。

(十一)负责进出口管理、技术进出口的促进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管理。按权限承担管理进出口配额。负责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和大型成套设备进出口管理。按权限承担两用物项管理。负责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和贸易救济调查工作。按权限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工作。指导全区各类贸易摩擦案件和产业安全的应对工作。负责完善对外贸易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负责全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

(十二)负责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依法开展外商投资企业管理。负责外商投资年度目标制定、考核、统计监测。负责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负责境外投资、对外劳务合作等监督管理。负责对外承包工程及其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境外枢纽项目和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承担外派劳务人员权益保护。指导境外投资合作项目安全管理。负责对外经贸交流工作。按照授权组织承办因公出国(境)人员及邀请国(境)外人员来访等事宜。牵头组织境内外重大经贸交流活动。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职能转变

1.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发展跨境电商和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等新业态,提高出口产品竞争力,建设高品质产品产销地,优化外资结构,强化外商服务,建设高质量外资集聚地,有序引导对外投资,建设高水平对外投资策源地,不断拓展对外开放深度,提高对外开放效益。

2.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程度减少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完善消费促进体制机制,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加快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和中高端消费集聚平台打造,推动流通领域数字化、平台化、品牌化发展。

3.强化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加强全市经济运行态势的监测分析,关注行业和企业发展动态,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发展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指导工业节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节能降耗、能源“双控”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综合协调工作(含燃煤锅炉淘汰),组织实施节能地方标准和能源“双控”政策,按规定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指导监督全区能源监察(监测)执法工作。承担全区电力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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