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基本信息
主要工作职责:
(一)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受理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公文,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受区政府委托或交办,组织有关协调工作。
(二)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区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三)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负责区政府领导批示的办理、督办工作。
(四)负责区政府会议的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五)负责区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区政府领导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做好有关接待工作。
(六)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指示。
(七)负责人大和政协交办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有关问题。
(八)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区政务公开工作。
(九)协助区政府开展全区政府系统自身建设工作。
(十)贯彻执行金融工作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全区金融产业发展;组织协调金融机构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保障,负责全区金融保障情况的考核评价;大力推进企业股改上市、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工作,做好全区上市公司的稳定发展工作;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组织的风险防范处置等工作。
(十一)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引导和推动大数据研究和应用工作,负责电子政务发展、政务和社会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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