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11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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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文旅体局
现将《柯城区关于全面推进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2022年4月11日——2022年5月12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5月12日前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柯城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联系人:应土花,联系电话:0570-3316362,联系地址:衢州市柯城区荷花西路109号行政中心12号楼。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关于《柯城区关于全面推进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起草说明
(2023年2月 日柯城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提交并盖章)
一、基本情况
2021年省文化和旅游厅等6部门先后出台了《浙江省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浙文旅〔2021〕17号)、《关于加快推动山区26县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文旅〔2021〕18号)两个文件,均要求要有相关政策保障。今年我区计划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政策保障也是重要得分点。同时《柯城区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柯政办发〔2022〕1号)文件也明确指出要出台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为落实文件精神,支持引导柯城区文旅产业融合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政策。
二、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是规范文旅专项资金使用的需要。根据2021年柯城区旅游产业政策措施落实专项审计调查指出,旅游产业发展扶持政策不完善,实际上,全区面上我区仅出台过2个关于民宿方面的政策,未出台过文旅方面的专项政策。这也造成了很多资金的使用没有依据和相关标准。客观上存在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隐患。
二是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区已经将运动休闲产业定为主导产业进行培育,客观上需要一个较为完备的政策,引导产业资源投资柯城。
三、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制定本政策主要是解决产业政策空缺的问题,我区将运动休闲产业作为一县一策主导产业进行培育,但目前还未出台相关政策保障运动休闲产业发展。
四、拟规定的主要制度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主要措施是从业态培育、品牌创建、节会赛事和人才培养四个方面的扶持政策支持全区文旅产业发展。
附件:柯城区关于全面推进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
柯城区关于全面推进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推进柯城区文旅体融合发展,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文化高地金名片”、“运动柯城城市品牌”和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柯城区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政策意见。
一、加强业态培育
1.促进项目投资。社会资本投资文旅体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一次性补助企业实际投资额的3%,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在衢州灵鹫山省级旅游度假区范围内投资的项目奖励翻倍;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文旅体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确定优惠政策。
2.鼓励民宿发展。“一乡千宿”重点发展区域民宿按照《柯城区加快“一乡千宿”民宿集聚区实施意见》(区委发[2019]30号)文件执行。在其他乡镇新建民宿、民宿综合体达到三星级标准的参照重点发展区域政策执行。获评文化主题民宿或非遗主题民宿的每家奖励5万元。
3.鼓励特色商品开发。对获得全国文旅类商品大赛一、二、三等奖或相应等级的,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获得省级文旅类商品大赛一、二、三等奖或相应等级的,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5000元。
4.鼓励体育社会组织壮大。对被民政部门评估为5A、4A、3A、2A、1A的体育社会组织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6万元、4万元、2万元、1万元。
二、鼓励品牌创建
5.推进“诗画浙江 百县千碗”工程。对被评为省“诗画浙江 百县千碗”特色美食体验(示范)店、旗舰店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被评为市“诗画浙江 百县千碗”特色美食体验(示范)店、旗舰店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5万元。被评为省级“诗画浙江 百县千碗”特色美食街、特色美食小镇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奖励资金用于“诗画浙江 百县千碗”完善基础设施、氛围营造、菜品质量提升、人才培训等方面。
6.支持景区品牌创建。创成国家3A级、4A级、5A级景区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奖励。
7.鼓励旅行社品质提升。注册在柯城区新评定的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旅行社,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1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取得全省、全国百强的旅行社分别给予5万元和10万元奖励。在衢州灵鹫山省级旅游度假区范围内新开办旅行社或者分公司并正常开展业务的给予2万元/年运营补助,连补三年。
8.鼓励旅游饭店品质提升。创建特色文化主题饭店,获得银鼎级、金鼎级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100万元奖励;新评定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酒店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创建绿色饭店、品质饭店,获得银树叶(银桂)级、金树叶(金桂)级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20万元奖励。
在衢州灵鹫山省级旅游度假区范围内的旅游饭店奖励标准翻倍。享受招商优惠政策时已明确建设等级的不再享受。涉及柯城区地方留存收入比例的,按同比例进行奖励。
9.鼓励创建“文旅体+”。
获得“文旅体+”示范类称号的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文化示范村(社区)、非遗传承基地、工业旅游示范基地、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采摘基地、夜间经济、促消费等文旅融合品牌的,省级一次性奖励10万元,国家级一次性奖励30万元。
三、支持节会赛事
10.支持文旅节会活动。鼓励文旅体企业举办乡村休闲旅游、运动休闲旅游、文化体验、民俗节气等文旅活动。举办主体在活动举办前7个工作日向区文旅体局报备,经同意举办的活动,根据活动规模和成效给予不超过10万元/场的补助。
11.鼓励举办运动赛事。对承办重大赛事、品牌赛事并取得良好成效的企业主体,按照省级、国家级分别给予3万元/场、5万元/场奖励。
12.对文旅体企业参加文旅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旅交会、文博会等宣传营销活动的,给予差旅费补贴。
四、支持人才培养
13.对新获得国家初级、中级、高级和外语导游资格证户籍在柯城区或在柯城辖区旅行社从事专职导游满半年以上的人员,分别一次性给予3000元、5000元、1万元、5000元奖励;在柯城从事专职导游工作1年以上、每年累计地接带团数量100个以上、无重大投诉的导游,满1年的给予奖励5000元,满2年的给予奖励1万元,满3年及以上的给予奖励2万元。
14.对公布的区级、市级非遗传承人给予2000元、3000元的传承工作经费补助;对担任区级业余文保员、履行文物保护单位日常管理的酌情给与1000-5000元的保护工作经费补助。
15.柯城区人员获评“诗画浙江 百县千碗”浙江旅游美食大师、浙江旅游美食工匠、浙江旅游美食手艺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1.5万元、1万元。
五、附则
1.凡同一事项符合区级多项优惠政策的,按就高原则实施。
2.同一主体和个人如遇提升进档的均按差额补足。
3.对补助对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发生重大投诉的、“八个一”、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不配合的,取消当年享受政策的资格。发现弄虚作假骗取政策奖励的,取消当年起2年享受政策的资格;涉嫌违法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4.本意见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试行一年,由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原文旅体类奖励办法与本政策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名词解释:
衢州灵鹫山旅游度假区:衢州灵鹫山旅游度假区是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旅游度假区,位于衢州市柯城区北部片区九华乡内,规划范围北至新宅村,东以大荫山通景道路为界,南以351国道为界,西至徐莫水库,规划范围总面积13.16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