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柯城区工业用地收储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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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衢州市土地储备办法》,并参照《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衢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及《衢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和奖励标准》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我局制定《柯城区工业用地收储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于2020年5月6日--12日,通过柯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期间,我局并未收到通过网络、信件等方式反馈的意见或建议,下步我局会进行认真研究,继续完善《柯城区工业用地收储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内容。 在此,对社会各界的支持表示感谢。 柯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19日 征求意见:关于征求《柯城区工业用地收储办法(试行)》意见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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