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机构职能
办公室(挂法制科牌子)
蓝琦
0570-3051221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宣传、信息、政务公开、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林业法制建设,组织起草全区有关林业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协调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

森林病虫害防治站
王振
0570-3035295

(一)指导全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拟订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技术方案,承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技术服务工作。

(二)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报,建立预测预报网络,发布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趋势预警预报。

(三)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调查、技术培训以及技术研究与推广应用。

(四)完成区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林业种子种苗站
詹欣霖
0570-3030709

(一)指导各类林业保障性苗圃和林木良种基地建设。

(二)拟订林木种子、草种、花卉相关技术规程,承担相关技术服务。开展林木种子及草种技术研究,组织开展林木种子和草种良种选育、繁育推广、技术培训等工作。

(三)开展林木种子和草种种质资源调查,指导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保护区(地)建设,协助拟订林木种子种苗技术质量地方标准。

(四)完成区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森林防火(行政执法)科
陈小明
0570-3017110

落实综合防灾减灾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防火灾防治规划、防治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林区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置等工作。组织指导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监督的政策和规定。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修复、利用、更新等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行为。承担林业信访、纠纷调处、行政应诉和听证等相关工作。

自然保护地和森林资源管理科
刘佳佳
0570-3025123

监督管理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定期组织实施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承担林地日常管理工作。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区森林采伐限额。承担公益林建设、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基层林业站工作。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参与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湿地公约履约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局行政审批工作,承担局“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工作。承担区绿化与湿地保护委员会湿地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国土绿化和产业发展科
余建荣
0570-3051985

拟订国土绿化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植树造林、森林质量等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承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按分工承担古树名木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拟订林业发展规划,提出经济 、金融、保险调节建议和扶持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帮扶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承担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利用政策,指导林业产业发展。承担食用林产品质量监测、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和植物新品种保护。承担区绿化与湿地保护委员会绿化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