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城区科学技术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4-28

本年度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衢州市柯城区科学技术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我局2020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类,共计78条,其中包括机构职能、标准规范、规划计划、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廉政建设、文明创建、工作动态、举报投诉、专项活动等,公开内容若从缺则做说明暂无添加。政府集中采购项目9个, 采购总金额

52591元整。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1、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

2、群众可以从我局网站查阅和下载有关已公开的相关政府信息。

3、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供公众查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衢州市柯城区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联系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荷三路28号五号楼

邮编:324000         联系电话:0570-3026193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6

68

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52591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 业

科研机 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规范化建设仍需加强,政务公开的内容质量上进一步加强。2021年,我局将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积极主动公开,并通过多种载体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完善公开目录和公开范围,满足公众需求。

2、加强局网站建设,不断完善相关内容和功能,更好地为公众服务。

3、加强督促检查,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进一步完善细化政府信息公开项目和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科技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