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由衢州市柯城区征迁管理办公室综合本年部分工作编制而成。全文包括2018年衢州市柯城区征迁管理办公室信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公开方式与内容、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依申请公开情况、回应社会关切、监督保障、新媒体建设情况、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衢州市柯城区征迁管理办公室政务公开网站(http://www.kecheng.gov.cn/col/col1499461/index.html)查询。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衢州市柯城区征迁管理办公室综合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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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衢州市柯城区征迁管理办公室在区委、区政府坚强、正确领导下,认真做好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54号)文件精神,结合区征迁办工作实际,制定衢州市征迁管理办公室2018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公开方式与内容
(一)公开的方式:
衢州市柯城区征迁管理办公室政务信息公开是通过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上进行政务公开。具体寻址方法是: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单位﹥征迁办。
(二)公开的内容有:
首页公开联系电话、监督电话、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
在信息公开检索中包括: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机构概况、政策文件、计划总结、政务信息、人事任免、财政资金、重点领域其中包括:斗潭危旧房治理改造、衢化片区棚户区改造。
三、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
今年以来,我办通过衢州市柯城区征迁办网站主动公开56条较去年的49条同比增长14.29%。其中公开信息制度1条;机构概况10条;政策文件5条;计划总结1条;政务信息19条,较去年的6条同比增长216.67%;认识任免3条;财政资金2条;重点领域中,斗潭危旧房治理改造27条,衢化片区棚户区改造1条。针对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
建立《阳光征收信息查询系统》,将衢化路危旧房治理改造国有土地房屋收购项目;劳动路169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礼贤街双港路片区改造房屋征收项目;斗潭片区危旧房治理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纳入其中,并分别对以上征收项目的项目概况、补偿方案、政策法规、公式公告、安置房源等信息已发予以及时公开供大众查询,对阳光征收提供了技术支撑,为保证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起到了推动作用,为市重点领域重大工程提供有力的前提保障。
依法对斗潭片区危旧房治理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的进度及征收补偿决定书及时公布,及时答复社会关切,保证征收工作平稳推进。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目前,我办收到斗潭危旧房治理改造依申请公开4件,均已按照公开条例对申请人予以公开。依申请公开所产生的打印费用和邮寄费用出于服务人民的原则均予以减免。
五、回应社会关切
2018年我办通过电话、来访、信访等方式回应被征收户关切情况:
(一)斗潭危旧房治理改造项目:4
(二)礼贤街双港路危旧房改造项目:3
(三)衢化路拓宽改造工程:1
(四)劳动路169号房屋征收项目:1
六、监督保障
衢州市柯城区征迁管理办公室受主管部门、监察机关、12345政府服务热线、媒体以及公众监督,目前监督途径通畅。
七、新媒体建设情况
衢州市柯城区征迁管理办公室微信公众号目前正处于调整阶段,我办现阶段政务公开的途径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的政务公开信息专栏予以公开。
八、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对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处理速度缓慢。由于部分数据前期涉密不能公开,加之前期需要多方审核,到发布之日时往往已过数周甚至更长时间。
力量配备不足,仍需加强改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信息量大、工作繁琐,在公开信息的数量、质量和实效性上有待加强。
九、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明年,我办将继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进一步完善我办信息公开制度,完善网上依申请公开操作流程,明确流程和职责;
加强、加快信息报送和审批流程,对只要不涉密,按规定公开的,各科室工作动态一律尽快成文,尽快审查,尽快予以公开;
我办还将加强监督检查,健全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对每个环节严格把关,责任落实到人,将内部检查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和质量;
加强工作力量对各个大块已公开的信息进行梳理、归类,及时更新最新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和网络舆论。
提升征收政策及征收工作的解读水平。进一步创新解读传播形式,综合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动漫视频等生动形象的方式,增强亲和力、引导力、传播力、影响力。
继续推进公众参与。建立政务公开惠民便民长效机制,根据群众使用体验及反馈丰富内容,将其建设成公众利用率高、满意度高的信息服务平台。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2018年度) | |||
填报单位:衢州市柯城区征迁管理办公室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当季数量 | 年度累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3 | 5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3 | 56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 | 5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 | 8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3 | 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4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3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4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4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4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稳定 | 件 | 0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0 |
(四)申请类型数 | 件 | ||
1.财政预决算 | 件 | 0 | 0 |
2.征收补偿 | 件 | 0 | 4 |
3.规划计划 | 件 | 0 | 0 |
4.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及实施 | 件 | 0 | 0 |
5.工商管理 | 件 | 0 | 0 |
6.食品药品 | 件 | 0 | 0 |
7.环境保护 | 件 | 0 | 0 |
8.公共资源监管 | 件 | 0 | 0 |
9.劳动就业及社会保障 | 件 | 0 | 0 |
10.社会救助及扶贫 | 件 | 0 | 0 |
11.医疗卫生及计生 | 件 | 0 | 0 |
12.教育信息 | 件 | 0 | 0 |
13.统计信息 | 件 | 0 | 0 |
14.行政处罚 | 件 | 0 | 0 |
15.人事信息 | 件 | 0 | 0 |
16.价格收费 | 件 | 0 | 0 |
17.企业信用 | 件 | 0 | 0 |
18.其它 | 件 | 0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1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1 | 1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3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3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人员数) | 人 | 0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 | 2 |
单位负责人:洪栋 审核人:陈志明 填报人:周健 | |||
联系电话:0570-8877550 填报日期:2019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