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柯城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柯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柯城区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col/col12875/index.html)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柯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衢州市柯城区三衢路78号,邮编:324000,电话:0570-8020169,传真:0570-802562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柯城区税务局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全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积极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着力协助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持续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强化责任体系,完善公开机制

严格按照省、市局规定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责任领导,配备专门人员从事信息公开工作,建立起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及时分析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同时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重点。严格公开信息管理,对公开信息的发布与审核层层把关。要求政务信息公开相关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推行信息公开工作打牢思想和业务基础。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行公开义务人的职责,强化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让制度落地、责任到人。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举报信箱,多渠道了解和掌握群众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新媒体管理,强化公开质效

根据省、市局要求,区县一级原则上不开设新媒体账号,我局定期对新媒体开设情况进行自查,对新媒体账号进行排查清理,确保公众平台统一、合规。为加大税收工作宣传报道力度,柯城区税务局2020年围绕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等重点工作,积极在央视、浙江卫视、中国税务报等主流媒体刊发、播发、报道税收工作,营造了“税收在您身边,税务人在您眼前”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推进服务公开,丰富公开内容

我局始终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通过网站主动公开工作动态、机构设置、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及通知公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严格落实税收执法“三项制度”、梳理发布“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2020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案件,也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127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39

57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1

457

行政强制

5

0

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52191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形式比较单一,公开形式还需丰富,主要依托政务服务网站,群众的了解程度不够,公开内容不够生动,群众关注度不高。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专项培训不够,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较少,没有培养出政务信息公开的专业人才,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水平整体偏低。

(二)改进情况

一是拓宽公众获取税务信息渠道,加强与新媒体上各门户网站的沟通联系,积极利用报刊媒体等平台传播税务信息,公开形式不局限于“数字公开”,而是积极转化为动画、微视频等形式将数字“具象化”,以更加深入人心的方式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项培训,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科目,加强对税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增强政务信息公开的意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使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柯城区税务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