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257773966XH/2026-10104772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2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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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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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7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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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柯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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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布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衢州市柯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kecheng.gov.cn/)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衢州市柯城区严格遵循《条例》要求,紧扣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以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为核心,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持续增强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严格对标主动公开目录规范要求,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维度,确保公开信息全面、准确、及时。2025年,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累计发布区政府及区府办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其他各类文件2件;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相关信息32次,编制发布政府公报4期。聚焦群众关切的民生实事,持续推动相关重点领域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健全重点部门会商联动机制,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强化全流程闭环管理,着力提升答复质量和效率。2025年,我办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6件,其中36件已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相关规定办结答复。全年未出现因自身工作疏漏引发的行政诉讼败诉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核、同步发布”工作机制,筑牢信息发布质量防线。严守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对拟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全面审核;依法依规开展保密审查,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坚决防范泄密风险;同时加强已公开信息的动态管理,定期开展风险排查,及时修正不准确信息,确保公开信息权威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紧扣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结合柯城区实际发展需求,持续优化政府门户网站建设。通过调整页面布局、提升视觉效果、精简冗余栏目等举措,增强平台易用性;聚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发布体系,确保公开内容靶向精准;定期开展平台信息清理工作,及时移除冗杂、过时信息,保障平台内容简洁高效、更新及时。

(五)监督保障

始终围绕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建立常态化业务提升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聚焦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办理等重点环节,着力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拓宽群众监督渠道,综合运用线上留言、线下座谈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全方位监督。2025年,我办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引发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4

6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1

1

0

0

0

0

3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1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8

0

0

0

0

0

1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35

1

0

0

0

0

3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1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5年,我办政务公开工作虽稳步推进,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群众实际需求,仍存在短板不足: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公开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不够突出,信息发布的精细化、规范化程度需持续加强。

(二)下步改进措施。针对上述问题,我办将精准发力、靶向整改,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从严抓实信息公开审核把关,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健全信息发布全流程审核机制,对拟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全面核验,确保公开内容规范合规、公开到位。强化业务培训与指导赋能,常态化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聚焦信息筛选、内容撰写、规范发布等重点环节,分享先进经验、解答实操难题,着力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推动主动公开信息质量稳步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本报告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