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800002621468X/2025-10104557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发布单位: | 柯城公安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5-10-11 | ||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
11330800002621468X/2025-1010455719
公安
柯城公安分局
2025-10-11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12-31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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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柯城公安分局
信息来源:柯城区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公安局,市局机关相关部门:
按照《衢州市人民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办法》的要求,市局对衢州市地方性法规设定公安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衢州市地方性法规设定公安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基准自11月13日起施行,2023年8月31日印发的《衢州市地方性法规设定公安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衢公通字〔2023〕31号)同时废止。
衢州市公安局
2025年10月11日
衢州市地方性法规设定公安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2025年)
主管部门 | 事项代码 | 事项名称 | 法律依据 | 适用情节 | 细化、量化裁量基准 |
市公安局 | 330209A81000 | (衢州)对单位和个人擅自设置、占用、撤除道路停车泊位的行政处罚 | 《衢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1.一经发现 | 1.责令限期改正 |
2.逾期未改正的 | 2.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单位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 ||||
3.一年内三次以上(含)违反的 | 3.个人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单位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
330209B43000 | (衢州)对机动车驶入城镇型绿道的行政处罚 | 《衢州市国际花园城市促进条例》 | 1.一经发现 | 1.责令改正 | |
2.拒不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 2.警告或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 ||||
3.拒不改正,且造成危害后果的 | 3.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
330209942000 | (衢州)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按规定停放电动自行车的行政处罚 | 《衢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 1.六个月内初次违反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1.不予处罚 | |
2.拒不改正 | 2.处20元罚款 | ||||
330209A83000 | (衢州)对单位或个人在室外开展广场舞、文艺表演、体育锻炼、商业展销等活动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行政处罚 | 《衢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 1.初次违反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1.不予处罚 | |
2.经教育不改正的 | 2.警告 | ||||
3.警告后不改正的 | 3.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
330209A80000 | (衢州)对驾驶人员驾驶机动车行经积水路段未减速缓行,溅起积水妨碍他人的行政处罚 | 《衢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 1.六个月内初次违反,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1.警告 | |
2.六个月内再次违反的或者初次违反造成危害后果,但取得当事人谅解的 | 2.处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 ||||
3.一年内三次违反的 | 3.处150元罚款 | ||||
4.一年内四次以上违反的或者造成危害后果,并未取得当事人谅解的 | 4.处200元罚款 | ||||
330209A76000 | (衢州)对行人通过路口、横过道路或者遇机动车让行时有看手机、嬉戏等影响车辆、行人通行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衢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 1.六个月内初次违反,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1.警告 | |
2.六个月内再次违反的或者造交通堵塞的 | 2.处5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 | ||||
3.一年内三次以上违反的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 | 3.处50元罚款 | ||||
330209A82000 | (衢州)对单位或个人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商住综合楼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装修活动,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政处罚 | 《衢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 1.初次违反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1.不予处罚 | |
2.经教育不改正的 | 2.警告 | ||||
3.警告后不改正的 | 3.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
330209A77000 | (衢州)对规定区域内从事餐饮住宿、婚庆典礼、殡葬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未履行告知义务,发生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行政处罚 | 《衢州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 | 1.经营者未履行告知义务,一经发现 | 1.处2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 | |
2.经营者未履行告知义务,经教育不改正(二次及以上)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包括有人投诉、造成安全隐患等) | 2.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
3.经营者提供燃放服务的,一经发现 | 1.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
4.经营者提供燃放服务的,经教育不改正(二次及以上)的 | 2.处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 ||||
330209A78000 | (衢州)对具有餐饮住宿综合功能的宾馆、酒店未在醒目位置明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行政处罚 | 《衢州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 | 1.一经发现 | 1.责令限期改正 | |
2.逾期未改正 | 2.处200元罚款 | ||||
330209A79000 | (衢州)对单位或个人违规存放烟花爆竹制品的行政处罚 | 《衢州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 | 1.初次违反,并及时改正的 | 1.没收 | |
2.一年内再次违反的 | 2.没收并处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 | ||||
3.屡教不改的 | 3.没收并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
330209A63000 | (衢州)对单位或个人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行政处罚 | 《衢州市养犬管理条例》 | 1.一经发现 | 1.责令限期改正 | |
2.逾期未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 2.处每只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没收犬只 | ||||
3.逾期未改正,且造成危害后果的 | 3.处每只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没收犬只 | ||||
330209A64000 | (衢州)对单位或个人的犬只吠叫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政处罚 | 《衢州市养犬管理条例》 | 1.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 1.不予处罚 | |
2.一年内再次违反,经劝阻立即改正的 | 2.警告 | ||||
3.警告后不改正的 | 3.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
330209A65000 | (衢州)对单位或个人的大型犬、烈性犬出户未被牵领或者未戴嘴套的行政处罚 | 《衢州市养犬管理条例》 | 1.初次违反且危害后果轻微,经劝阻立即改正 | 1.不予处罚 | |
2.一年内再次违反,经劝阻立即改正 | 2.处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 | ||||
3.不听劝阻,或屡教不改,或造成危害后果的 | 3.责令改正,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
330209A66000 | (衢州)对单位或个人非因免疫、诊疗需要携带大型犬、烈性犬进入重点管理区的行政处罚 | 《衢州市养犬管理条例》 | 1.初次违反且危害后果轻微,经劝阻立即改正 | 1.不予处罚 | |
2.一年内再次违反,经劝阻立即改正 | 1.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 | ||||
3.不听劝阻,或屡教不改,或造成危害后果的 | 2.责令改正,并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
330209A67000 | (衢州)对单位或个人未及时自行处置犬只且未在二十四小时内将伤人犬只送至犬只收容(留验)场所的行政处罚 | 《衢州市养犬管理条例》 | 1.超时三天以内的(不含三天) | 1.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
2.超时三天以上的 | 2.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