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80200262145XT/2026-101058226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发布单位: | 区科技局 | 成文日期: | 2026-06-09 | ||
| 发文字号: | 柯科发〔2026〕9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1133080200262145XT/2026-1010582260
科技
区科技局
2026-06-09
柯科发〔2026〕9号
HKCD05-2026-0001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26-06-10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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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区科技局
信息来源:直属人员
各有关单位:
现将《柯城区科技金融合作贷款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衢州市柯城区科学技术局 衢州市柯城区财政局
衢州市柯城区金融服务中心
2026年6月9日
柯城区科技金融合作贷款工作方案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助力企业发展壮大,不断积蓄创新动能,根据《衢州市科技金融合作贷款工作方案》(衢市科发创〔2023〕37号)和《关于推进创新驱动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2023年版)》(柯经信〔2023〕50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科技金融合作贷款主要内容
(一)贷款范围及对象。柯城区范围内的创新主体,包括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企业名单由国家、省认定情况确定并动态更新。
(二)贷款期限。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
(三)贷款银行。科技金融合作贷款经办银行采用备案制,有意愿参与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相关要求报送申报材料,市人行会同区科技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区财政局联合审定。(具体以签订合作协议为准)。
(四)贷款规模。参与科技金融合作贷款的所有银行每年发放科技金融合作贷款总额按年折算不超过1亿元。
(五)贷款金额和用途。每家企业每年累计按年折算不超过500万元,贷款不得用于跟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生产经营等无关的事项(具体事项贷款银行以负面清单形式明确)。
(六)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
二、申请贷款流程
贷款申请企业可常年向科技金融合作贷款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提交《柯城区科技金融合作贷款申请表》。科技金融合作贷款银行按照审贷要求,独立进行贷款审核,审批通过后出具同意放贷意见书,及时拨付贷款并出具放款凭证。同时将《柯城区科技金融合作贷款申请表》、放款凭证复印件报送至区科技局。
三、财政资金安排
本方案涉及的科技金融合作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由区财政局在科技专项资金年度预算中统筹安排。
四、贷款贴息和风险承担
(一)贷款贴息。区科技局每年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经办银行报送的科技金融合作贷款情况进行审核,经规范性审查、局党组会审定、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贴息资金文件并组织兑现。贴息标准:按申报期限内发放的科技金融合作贷款实际利率(不高于LPR利率)已结算利息的30%,给予科技金融合作贷款经办银行贴息。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产生的利息不予贴息。贴息总额超出年度预算时,按预算金额同比例下降。
(二)风险承担。科技金融合作贷款风险由经办银行自行承担。
五、法律责任
任何单位不得骗取科技金融合作贷款、科技金融合作贷款财政贴息,一经发现,不得再参与科技金融合作贷款等相关工作,并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科技金融合作贷款工作由区科技局牵头,区财政局、区金融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积极配合。
(二)按原《柯城区科技金融合作贷款工作方案》(柯科发〔2023〕19号)发放贷款且未到期的,继续按原方案执行,直至贷款到期为止。
(三)该文件自下发之日起生效,《柯城区科技金融合作贷款工作方案》(柯科发〔2023〕19号)等政策同时废止。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金融服务中心负责最终解释。
附件:1.柯城区科技金融合作贷款申请表
2.柯城区科技金融合作贷款合作协议
附件1
柯城区科技金融合作贷款申请表
一、企业基本信息表
企业名称 | 企业注册地 | ||||||||
地 址 | 社会统一 信用代码 | ||||||||
企业类型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 ||||||||
主营产品(服务)所属技术领域 | □新一代信息技术 □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高端装备制造 □新材料技术 □高技术服务业 □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资源与环境技术 □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核电关联产业 □海洋开发利用 □新能源汽车 □其他 □现代农业 □航空航天技术 | ||||||||
近年来 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数(件) | 发明专利 | 实用新型 | 外观设计 | ||||||
软件著作权 | 集成电路布图 设计专有权 | ||||||||
植物新品种 | 其 他 | ||||||||
近年来 发明专利授权情况 | 授权发明专利号 | 授权的发明专利名称 | |||||||
人力资源 情况 | 职工总数 (人) | 大专以上学历 科技人员数(人) | |||||||
从事研究开发 人员数(人) | 引进研发人员数(人) | ||||||||
近3年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收入(万元) | 年 | 近3年 利润 (万元) | 年 | ||||||
年 | 年 | ||||||||
年 | 年 | ||||||||
近1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万元) | |||||||||
近1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万元) | |||||||||
企业近三年承担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自主研发项目 | 计划编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
二、科技贷款项目情况表
贷款银行 | ||||||||||
贷款卡卡号 | ||||||||||
科技贷款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属技术领域 | 是否为节能减排项目 | □是 □否 | ||||||||
项目技术来源 | □企业自有技术 □其他企业技术 □中央属科研院所 □地方属科研院所 □大专院校 □引进技术本企业消化创新 □国外技术 | |||||||||
项目知识产权获取方式 | □自主研发 □受让 □受赠 □并购 □拥有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 | |||||||||
项目预计总投入 (万元) | 其中:申请贷款(万元) | |||||||||
在贷款期内预计销售收入(万元) | 在贷款期内预计利税 | |||||||||
预计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品种、申报软件著作等(项) | ||||||||||
预计申报或授权专利(项) | 实用新型 | 预计培养人才 (名) | 引进 | |||||||
发明 | 培养 | |||||||||
合作 单位 | ||||||||||
项目团队主要成员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身份证号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手机 | 电子邮件 | |||||||||
三、公司简介
(公司当前状况,公司产品或服务的技术特点和市场情况等,限500字) |
四、项目介绍
(技术方案、团队介绍、创新点、预期目标与成果、发展前景,限1000字,可另附页) |
附件2
柯城区科技金融合作贷款合作协议
甲方:衢州市柯城区科学技术局
地址:衢州市荷三路28号柯城区行政中心2号楼
乙方:……银行
地址:……
根据《柯城区科技金融合作贷款工作方案》(柯科发〔2026〕**号)和《关于推进创新驱动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2023年版)》(柯经信〔2023〕50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信贷支持力度,甲、乙双方决定在柯城区共同开展科技金融合作贷款工作。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充分协商,就柯城区科技金融合作贷款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贷款对象
借款企业(以下简称借款人)必须是经国家、省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创新主体,企业名单动态更新。
二、贷款期限
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
三、贷款规模
所有合作银行每年科技金融合作贷款总规模1亿元。在不突破1亿元贷款总规模的前提下,乙方每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算起)发放科技金融合作贷款。
四、贷款金额和用途
每家企业每年累计贷款按年折算不超过500万元,贷款不得用于跟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生产经营等无关的事项(具体事项贷款银行以负面清单形式明确)。乙方负责动态监管,确保资金流向,防止挪作他用。
五、贷款利率
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
六、贷款贴息
甲方按申报截止到日前已发放的科技金融合作贷款以不高于LPR核定的并已结算利息的30%,给予乙方科技金融合作贷款贴息。
七、风险承担
由乙方承担。
八、业务流程
借款人可常年向乙方申请科技金融合作贷款,提交《柯城区科技金融合作贷款申请表》,乙方按相关规定对借款人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独立审批,审批通过后出具同意放贷意见书和借款合同,按规定及时拨付贷款并出具放贷凭证。除应收贷款利息之外,不得增加借款人负担。
九、保密条款
双方均有义务严守商业秘密,未经允许不得向外提供任何相关资料和信息,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十、争议处理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协议生效及变更与终止
(一)本协议自各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内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
(二)协议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可重新签订合作协议。若乙方以各种借口增加借款人负担且遭借款人投诉的,一经查实,甲方可终止协议,且对借款人的贷款不予财政贴息。
(三)本协议如因政策、法规等因素必须修改或终止的,为免责事由;修改、终止方案由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协议。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