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2002621767Q/2026-101060063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发改局 成文日期: 2026-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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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802002621767Q/2026-1010600639

  • 主题分类:

    物价

  •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 成文日期:

    2026-05-28

  • 文号:

  • 规范性文件编号:

    HKCD-2026-000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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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柯城区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26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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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区发改局

信息来源:办公室(综合协调和督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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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房地产开发建设企业、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衢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和《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衢州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菜单式”服务标准〉的通知》(衢住建〔2021〕5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我区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分类管理。根据物业的类型、物业服务的不同阶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普通住宅小区(不包括别墅、排屋等高标准住宅)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排屋等高标准住宅和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以及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后的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本通知所称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是指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服务,向业主收取的费用。

物业服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

(二)物业服务区域内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环境消杀、生活垃圾的收集、清理和化粪池的清理;

(三)公共绿地、花草树木的养护管理;

(四)公共秩序维护和协助做好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五)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六)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的其他公共性服务内容。

三、普通住宅小区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拟定前期物业服务方案,确定物业服务等级,在公布的相应等级物业服务费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内,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物业服务企业及具体的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开发建设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商品房销售之前将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收费的申请报告、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具体实施方案及成本测算等资料报送区价格主管部门。

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在商品房销售时,应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选聘前期物业服企业情况、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临时管理规约、物业管理区域图等相关内容,并将前述内容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

四、公租房、拆迁安置房等保障性住宅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且业主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普通住宅小区,向业主收取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原则上不得高于三级收费标准。

五、对住宅小区实施物业管理过程中涉及的车辆停放服务、装修装饰垃圾清运、代办服务和其他特约服务等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委托双方依法依规协商确定

六、前期物业服务费计费起始时间。前期物业服务费自建设单位交付房屋之日的次月起计收。前期物业服务费可以预收,预收期不得超过12个月。

七、纳入物业服务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全额交纳。未完成物业承接查验备案,物业服务企业进场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八、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举报电话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物业企业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由相关职能部门依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置。

九、本通知适用于衢州市柯城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及其管理。

十、本通知自2026年7月29日起执行。2026年7月29日前已完成备案的,按原备案文件执行。

 

附件:1、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

2、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申报表

 

 

衢州市柯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5月28

 

 

 

 

 

 

 

 

 

 

附件1:

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月

服务等级

最高限价

一级

2.7

二级

2.2

三级

1.8

四级

1.3

五级

0.6

注:1、该表所称政府指导价为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收费最高限价(含公共能耗费用)。无电梯的,在相应等级收费标准基础上扣减0.3元(五级除外)。

2、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总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及以下的,物业服务收费可在该表相应等级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10%。

3、计收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


柯发改〔2026〕2号柯城区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