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柯城区关于进一步推进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12-29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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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柯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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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衢州市柯城区关于进一步推进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衢州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奖励办法(试行)》中部分政策与《柯城区关于全面推进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政策奖励标准不一致。为承接融合上级政策体系,更强有力推动柯城区文旅体融合发展,区文旅体局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本意见,助力柯城区文旅名区建设。

二、主要内容

《衢州市柯城区关于进一步推进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共7条政策举措:

一是鼓励旅游景区品牌创建和提质升级。对以下创建主体给予奖励:新评为国家5A级、4A级、3A级的旅游景区的;新评为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的;新评为省千万级核心大景区的。

二是鼓励旅游饭店品牌创建和发展壮大。对新评为国家五星级、四星级旅游饭店的企业主体给予奖励;对新评为省金鼎级(金树叶、金桂)、银鼎级(银树 叶、银桂)饭店的企业主体给予奖励。

三是鼓励旅行社品牌创建和做大做强。对首次评为年度国家级百强、省级前50强的旅行社给予奖励;对新评为省五星级、四星级的品质旅行社给予奖励。

四是激励市场引客入柯和宣传营销。激励旅行社开展地接服务、招引境外游客;鼓励研学旅游。

五是支持乡村旅游特色发展。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乡村旅游“五创”行动,打造旅游特色乡村;鼓励民宿集聚、品质化发展。

六是打造“文旅+”融合产业体系。对以下创建主体给予奖励:新评为国家级、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旅游休闲街区、文化创意街区)的;新评为国家级、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文化示范村(社区)、非遗传承基地、传统工艺工作站、非遗工坊的;新评为省级“百县千碗”美食街区、美食旗舰店、体验店的;新评为省级示范文旅市集的;新获得省级或国家级旅游商品(文创产品)大赛金、银、铜奖的。

七是大力培育文旅行业主体。对以下企业给予奖励:新评为省级领军型、骨干型、新锐型文旅企业(数字文化企业)的;新评为省示范级、创建级文旅IP的。对以下导游给予奖励:新获得国家级、省级金牌导游(优秀导游、金牌讲解员)的;带团120天/年以上的我区专职高级导游;新获得国家初级、中级、高级和外语导游资格证,在柯城辖区旅行社工作满半年以上的专职导游。对区级、市级、省级及以上非遗传承人给予传承工作经费补助。

三、实施日期

本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适用期限到2028年12月31日。《柯城区关于全面推进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柯政办发〔2023〕13号)同步废止。

四、解读机关

解读单位:衢州市柯城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70-3316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