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等规定,拟对在我区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及个人给予行政奖励,现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衢州市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公示时间:从2026年4月24日起到5月8日。
4.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衢州市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衢州市柯城区荷三路231号行政中心8号楼306办公室,联系电话:0570-3650520,邮编:324000。
附件:拟行政奖励名单.docx
衢州市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