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17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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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柯城资规分局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沟溪乡碗东村肖家岭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浙资交矿公告〔2026〕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意见的通知》《浙江省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交易规则》《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矿业权人和地矿中介服务机构信用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地矿专家信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沟溪乡碗东村肖家岭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采矿权名称: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沟溪乡碗东村肖家岭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
2.地理位置:衢州市柯城区沟溪乡碗东村、碗窑村、石梁镇小沟村
3.开采矿种: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产代码:84853)
4.开采区域范围:由35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约0.4579平方千米,开采标高自+244.60米至+125.00米,最终边坡角43度,开采区域坐标见表1。
5.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6.采矿权期限:21年
7.设计建设规模:300万吨/年
8.资源储量:根据浙江建开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省柯城区沟溪乡碗东村肖家岭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勘探报告》,经金华市新创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咨询有限公司评审并出具《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金新资评〔2026〕01号),该矿区范围内共计出让资源量5962.14万吨(2327.24万立方米),其中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探明资源量5779.05万吨(2248.66万立方米),宕碴矿体(含夹层)探明资源量183.09万吨(78.58万立方米)。剥离层方量为20.38万立方米,剥采比(体积比)0.01:1。
表1 开采区域坐标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拐点 | X | Y | 拐点 | X | Y |
J1 | 3211646.60 | 40376047.53 | J19 | 3211809.46 | 40376943.76 |
J2 | 3211718.15 | 40376187.90 | J20 | 3211848.11 | 40376877.57 |
J3 | 3211880.05 | 40376305.68 | J21 | 3211853.91 | 40376779.08 |
J4 | 3212019.00 | 40376507.00 | J22 | 3211841.48 | 40376751.37 |
J5 | 3212143.37 | 40376571.00 | J23 | 3211824.88 | 40376734.27 |
J6 | 3212212.60 | 40376778.75 | J24 | 3211730.59 | 40376727.52 |
J7 | 3212232.80 | 40376948.20 | J25 | 3211560.83 | 40376655.94 |
J8 | 3212223.99 | 40376966.83 | J26 | 3211458.15 | 40376618.38 |
J9 | 3212206.80 | 40376979.74 | J27 | 3211412.25 | 40376589.45 |
J10 | 3212179.71 | 40376996.96 | J28 | 3211360.33 | 40376520.32 |
J11 | 3212167.04 | 40377006.30 | J29 | 3211297.66 | 40376486.14 |
J12 | 3212093.44 | 40376992.42 | J30 | 3211255.27 | 40376400.93 |
J13 | 3212025.07 | 40376987.63 | J31 | 3211254.87 | 40376368.46 |
J14 | 3211971.23 | 40377005.28 | J32 | 3211236.09 | 40376295.24 |
J15 | 3211925.53 | 40377020.25 | J33 | 3211458.36 | 40376240.76 |
J16 | 3211842.70 | 40377016.51 | J34 | 3211490.28 | 40376115.00 |
J17 | 3211830.62 | 40377011.68 | J35 | 3211595.77 | 40376047.14 |
J18 | 3211815.53 | 40376982.34 | |||
面积 0.4579平方千米,开采标高自+244.60米至+125.00米,最终边坡角43度。 | |||||
二、竞买人条件
1.具有营利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2.竞买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属于适格竞买人,不得参与竞买:(1)被列入浙江省地矿信用等级为E级,依法限制参与省内矿业权招拍挂活动的;(2)被列入浙江省地矿严重失信名单,视为不具有承担省内矿业权招拍挂项目应具有的一般履约能力的;(3)被列入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的“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矿业权人严重违法名单”的;(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失信黑名单的。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要求
1.采矿权竞得人需严格按照《浙江省绿色矿山管理办法》(浙自然资规〔2025〕9号)、《关于深化全省矿产资源治理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浙自然资函〔2024〕56号)等要求进行智能化绿色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修复改善矿区环境,美化开采区地表景观。矿山正式投产6个月内完成省级绿色矿山和智能化绿色矿山建设等相关工作。
2.按《浙江省矿山粉尘防治技术规范(暂行)》要求,做好矿山粉尘防治。矿山凿岩、铲装等环节必须采取喷淋抑尘措施。矿区内装运、破碎、储运等环节应全程封闭,采用湿式作业。为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采取措施减少噪声、粉尘、水体、固废等污染,矿区生产用水需净化达标后才能外排并使用水循环。矿区专用道路及成品料堆场应做到地面硬化。
3.采矿权人须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要求编制《矿产资源开采方案》和《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并严格按照评审通过的方案要求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修复。必须严格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对矿区范围内的资源进行开采,每年12月31日前向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生态修复实施情况。在矿山关闭的同时完成生态修复工作。采矿权人应在治理方案备案后次年的3月底前建立基金账户,按评审通过的生态修复方案预算标准核定具体金额计提,计提标准不得低于浙财综〔2020〕14号相关规定要求。
4.受矿区周边地形限制,矿区范围内仅能设置部分加工设施,竞买人应充分考虑该项制约因素。
四、网上挂牌出让文件获取及相关时间规定
1.网上挂牌出让文件获取
网上挂牌出让文件(以下简称出让文件)从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zjzrzyjy.com/)—矿业权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有意竞买者选择拟竞买采矿权即可浏览、查阅该采矿权相关资料。
2.相关时间规定
(1)公告时间: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7月30日。
(2)竞买申请报名时间:2026年7月31日0时00分起至2026年8月13日10时00分止。
(3)网上挂牌时间:2026年7月31日0时00分起至2026年8月14日10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参与方式及报价规则
1.参与方式
竞买人在申请时可选择办理银行保函或交纳保证金的方式参与竞买,并在竞买申请报名时间截止前按照出让文件的规定,办妥银行保函或向指定银行保证金账户足额交纳保证金,金额为16000万元,由银行及时将相关证明信息传送至交易系统,经交易系统确认后,生成竞买资格,参与网上挂牌交易活动。详见竞买须知。参与相关活动均须以竞买人作为主体办理,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为办理保函,不得代缴保证金。
银行保函类型为有效期不少于180日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全额保证金质押)
2.网上挂牌和限时竞价的报价规则
(1)网上挂牌截止前,竞买人应当进行至少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网上限时竞价。
(2)本次网上挂牌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80000万元。
(3)每次报价应当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4)网上限时竞价期间,竞买人不得在报价领先的状态下再次报价。
(5)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可修改或撤回。
3.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详见竞买须知
六、相关费用的缴纳、支付
1.矿业权出让收益
本采矿权按出让金额形式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由受让人分11期向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柯城区税务局申报缴纳。采矿权人自愿一次性缴清的除外。
第1期,受让人在收到税务部门出具的缴款通知之日起30日内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总额的20%;
第2期至第11期,于2028年起至2037年止,每年8月15日前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总额的8%;
分期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的采矿权剩余资源储量不足上一年度实际开采量的,可在当年一次性征收剩余部分出让收益。
2.采矿权“净矿”出让成本
石梁镇人民政府、沟溪乡人民政府已完成矿区范围内所涉及政策处理工作,并承诺保障竞得人能按时顺利进场。根据沟溪乡人民政府、石梁镇人民政府关于政策处理的请示(沟政〔2026〕11号)、(石政〔2026〕8号),以及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政策处理方案的批复(柯政函〔2026〕38号),采矿权“净矿”出让成本合计54565.722487万元(含新建和改扩建道路费30842.17万元、新建传送带费6600万元、用水用电保障建设费2393.89万元、茗坑口水库大坝除险加固费984.6万元、矿区300米安全距离内农田修复提升费1450.68万元等)。采矿权竞得人在《采矿权竞得人进场施工保障协议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至衢州市柯城区财政账户。石梁镇人民政府、沟溪乡人民政府与竞得人的权利、义务具体按照《采矿权竞得人进场施工保障协议书》执行。涉及矿山开采所需的加工堆放场地等事宜,由采矿权人根据需要与当地政府协商解决,相关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承担。
3.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竞得人在收到矿业权交易服务费缴款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浙江省矿业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浙价服〔2013〕242号)向交易机构缴纳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七、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1.采矿权相关基础信息由出让人提供,相关地质资料由受委托的地质勘查机构进行收集、整理并对勘查成果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2.竞得人须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持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凭据及其他相关材料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
3.竞得人在取得采矿权后,进行开采作业前,应当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以及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等,编制开采方案以及矿区生态修复方案,报出让人批准,取得采矿许可证。
4.竞得人在采矿期间涉及采矿区域内的土地、林权、道路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事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涉及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5.本采矿权消灭后,采矿权人应在6个月内自行拆除矿区资产,无补偿。如未及时拆除,视为采矿权人违约。矿业权期限届满前,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原矿业权出让部门可以依法收回矿业权;矿业权被收回的,应当依法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采矿权人应按相关要求办理采矿权证书注销手续。
6.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采矿用地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202号)的要求,矿区范围内采矿用地指标共计约686.85亩,其中首期落实62.85亩,剩余624亩用地指标根据矿山开采实际情况和需要逐年保障,至采矿权期限届满。具体由沟溪乡负责办理,相关费用由沟溪乡落实,在竞得人开工建设前按需完成首期用地手续办理。
7.采矿权人不得在矿区及周边范围内新建与采矿生产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
8.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以现状地貌出让,竞买人应提前考察与踏勘核实(费用自理),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详细了解矿业权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后,慎重决策。
八、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本矿业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向浙江省政务服务热线12345或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https://www.zjzxts.gov.cn/)反映。
九、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在网上交易活动中实施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或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联系方式
1.出让人及实地踏勘联系人: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联系电话:0570-3860155,地址:衢州市柯城区双港路180号。
2.交易机构及技术保障: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71-88877395、88877897、88877263,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
3.银行保证金业务咨询:
保证金业务:
开户行:浙江衢州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联系电话18857011359
保函业务:
中国建设银行,联系电话:0571-85215191;
中国工商银行,联系电话:0571-28988008、89972951;
中国银行,联系电话:0571-85010337、85010344;
中国农业银行,联系电话:0571-85213282、85215982;
浙江农商联合银行,联系电话:0571-85862983;
杭州银行,联系电话:0571-87632274、87165867。
特别提醒: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竞买人在银行开户办理保函前需进行为期7天以上的资信审核,建议竞买人提前联系银行,避免影响后续交易。上述保函业务银行在浙江省范围内的网点均可办理保函。
4.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网址:
https://www.zjzrzyjy.com/portalBrowse/certificate-guide
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特此公告。
出让人: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