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08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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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队部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市火灾防控工作,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督促各单位、各场所履职尽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大队将依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工作,现将7月份抽查计划公告如下:
一、主要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浙江省消防条例》;3、《消防监督检查规定》;4、《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
二、抽查时间
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
三、抽查范围
辖区2025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他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抽查单位名单详见附件)。
四、抽查内容
1、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2、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维修保养,是否完好有效;
4、电气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6、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7、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8、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9、对人员密集场所还应当抽查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1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包括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当检查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
11、是否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并配齐佩全相关人员、设施、器材、装备;
12、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
公告期自2025年7月1日—7月31日。
附件:2025年7月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单位
衢州市柯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7月1日
附件:
2025年7月份消防“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单位计划 | |||
序号 | 主体名称 | 地址 | 备注 |
1 | 衢州凤朝金柏丽百货有限公司 | 浙江省衢州市区三衢路190号 | 重点单位 |
2 | 衢州副食品批发市场服务有限公司 | 衢州市区荷花中路123号三楼 | 重点单位 |
3 | 衢州市汇悦大酒店有限公司 |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荷花街道三衢路108号401、501、601、701、801、901室 | 重点单位 |
4 | 衢州市柯城区教工幼儿园金誉府园区 | 启航路15号 | 重点单位 |
5 | 柯城技工学校 |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下河东村299号 | 重点单位 |
6 | 衢州畲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荷花街道荷花中路411号101室 | 重点单位 |
7 | 衢州市柯城区安居幼儿园 | 荷花西苑21幢 | 重点单位 |
8 | 衢州市云游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花园街道衢化路872号1幢1层 | 重点单位 |
9 | 浙江实达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花园街道衢化路876号101室 | 重点单位 |
10 | 浙江衢州南孔文化创意传播有限公司 |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府山街道水亭街2号 | 一般单位 |
11 | 衢州市柯城区今梦棋牌室(个体工商户) |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花园街道衢化路1062——1070号2楼 | 一般单位 |
12 | 浙江衢州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港支行梅家分理处 |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双港街道汪村村汪村259号 | 一般单位 |
13 | 衢州东方大酒店有限公司 | 衢州市上街96号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承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