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2307671925H/2025-868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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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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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8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5-07-04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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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振华代表:

 您在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简化投资公司设立审批流程的建议》(第108号),区政府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以及省市场监管局相关业务指导意见,确需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股权投资”字样的,需由所在县(市、区)政府联合会审,申报时上传相关文件。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实业投资、项目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等活动的,名称可以核准为“自有资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可以核准为“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或者“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无需金融监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对于您提出的两点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在简化审批流程方面会根据相关政策、法规规定适时向上级反馈市场主体诉求,不断优化业务流程;对企业设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今后金融办将会牵头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做好帮扶指导,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感谢您对柯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您继续为柯城区高质量发展建设四省边际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建言献策。


衢州市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4日


建议原文:

关于简化投资公司设立审批流程的建议


 浙江巨化投资有限公司是巨化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在杭州市余杭区,现需存续分立一家股权投资公司注册在衢州,经咨询衢州市市监局与柯城区市监局后明确新设公司带有“投资”二字,需获得同级金融办同意函。    

 由于公司拟注册地位于智造新城,因此需智造新城金融办审批,且需按照“私募基金”模版填报相关材料并走相应流程,导致近2个月公司未能设立。

 问题:1、设立的公司只负责股权投资,不涉及私募基金,却必须走这样的流程;

      2、金融办未办理过类似业务,又不能提供正确指导。

 建议:1、市监局与金融办根据设立公司实际情况协同简化审批流程;

      2、金融办针对企业设立中的具体问题及时指导、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