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柯城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投放总量和运营范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21 16:5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区府办

分享:

为推进我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满足市民群众多元化出行需求,构建绿色出行体系。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和《衢州市区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投放总量和运营范围公告如下:

投放总量:根据《柯城区共享电单车运营规模评估研究报告》,柯城区拟投放总量上限为8000辆。

运营范围:柯城区主城区范围及航埠镇集镇、工业功能区、姜家山乡集镇、万田乡集镇(含科创园)、石梁镇衢门山社区等区域。具体范围边界以实际划设的电子围栏信息及运营企业平台上公布的地图为准。

特此公告。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