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17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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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办公室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烂柯山水系及排涝工程
建设单位: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新建一级提水泵站1座、二级小型提水泵站1座、800千伏安变压器1座;新建DN560PE引水主管3915.7米,其中非开挖定向钻技术敷设133米;新建DN200PE引水支管1366米、DN315PE引水支管802米;新建排涝泵站1座、直径1500钢筋砼顶管135米;新建生态沟渠5213米,其中生态砌块沟渠429米,植生袋沟渠922米;渠道清淤和局部修缮581米;改建围墙1110米;改造提升道路810米;及其他相应配套的零星工程。
总投资:5511.86万元。
建设工期:施工总工期为10个月。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环境空气、声环境敏感点一览表
环境要素 | 保护目标 | 坐标 | 保护对象 | 相对方位 | 相对项目距离(m)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 | |
经度 | 纬度 | |||||||
声环境、大气环境 | 上林名墅 | 118°55'57.455" | 28°53'29.136" | 居民区 | S | ~90 | ~400人 | 大气环境:一类;声环境:1类,其中石室乡2类标准 |
石室乡 | 118°54'26.453" | 28°52'14.665" | 居民区 | W | ~140 | ~4000人 | ||
荆溪村 | 118°55'32.422" | 28°52'24.474" | 居民区 | S | 邻近 | ~600人 |
表 2 水环境保护目标
河流//山塘 | 水环境功能区 | 保护目标 | 与工程关系 |
乌溪江 | 农业用水区 | Ⅲ类 | W,500m |
乌引干渠 | 农业用水区 | 参照Ⅲ类 | 泵站提水 |
济源溪 | 农业用水区 | 参照Ⅲ类 | 农田退水 |
上庄垅山塘 | / | / | 灌溉供水、补充蓄水 |
大塘山塘 | / | / | 灌溉供水、补充蓄水 |
小岩后山塘 | / | / | 灌溉供水、补充蓄水 |
四古塘山塘 | / | / | 灌溉供水、补充蓄水 |
牛岩后山塘 | / | / | 灌溉供水、补充蓄水 |
凤凰塘山塘 | / | / | 灌溉供水、补充蓄水 |
长塘山塘 | 灌溉供水、补充蓄水 | ||
新塘山塘 | 灌溉供水、补充蓄水 | ||
上庄垅山塘 | / | / | 灌溉供水、补充蓄水 |
表 3 生态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保护目标 | 保护对象 | 位置关系 | 保护要求 |
乌溪江—烂柯山风景名胜区 | 生物多样性、工程沿线植被,工程沿线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 | 灌区工程穿越烂柯山景区森林植被及植物资源、野生脊椎动物资源 | 严格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浙江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管理 |
省级生态公益林 | 植被 | 邻近 | 工程主体和临时用地均不占用公益林,严格按照《浙江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管理 |
三、主要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在施工期。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来自土石方开挖、堆放、运输和混凝土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及施工机械产生的燃油废气,施工期采取合理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施工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可以降到最低。同时,作为短期行为的施工污染,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2、地表水
(1)施工期
施工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车辆和机械设备维修冲洗废水、施工场地排水以及生活污水。冲洗废水、施工场地排水为间歇式排放,采取排水沟、沉淀池、隔油池等措施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养护、路面洒水等,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沿线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进行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2)营运期
1)对水质的影响
工程取水量占乌引干渠水量比值极小,工程取水对乌引干渠水质管理目标影响甚微,本工程运行以后,不会对乌引干渠的水质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2)山塘水质的影响
本工程受水区主要为管道补水的山塘,根据监测报告,水质满足灌溉用水要求。补水后,基本对山塘的水质无影响。同时将乌引干渠水源补充进灌区范围内的山塘,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灌溉用水高峰期缺水带来的负面影响,避免山塘水位下降严重,有利于山塘原本水生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维持。
3)灌溉退水
灌区增加的退水量主要原因是现状灌区缺水,由乌引干渠补水进行农田灌溉,最后灌溉退水又回到乌溪江,且项目所涉及的农业产业推广绿色农业种植和绿色食品生产,全面禁止国家明令禁用的高毒、高残留的化学农药,减少农药施用量并大力推广和使用生物农药、配方施药,杜绝食品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源,提倡绿色食品生产,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本项目退水大多为无害退水。因此,本项目灌溉退水对水功能区、水生态影响较小。
3、地下水
(1)施工期
工程施工期水污染源主要为各类施工废水渗水,本项目施工废水均经处理达标后回用,施工生活污水排入临时化粪池,因此工程建设施工期不会有废水排入河道,对区域地下水水质影响很小。本工程直接在水域(山塘)施工作业内容较少且时间较短,不会出现底泥中各种污染物的释放,不会影响地下水水质。
(2)营运期
灌区灌溉时间短、排水快,这些化学成分进入地下水含水层的量一般很少,且在地下水中的存留时间也较短。部分化学物质随着田间回归水排入地表径流,部分附着在土壤颗粒上被农作物吸收,仅有一小部分入渗进入地下水,对灌区地下水水质影响极小。
4、土壤
(1)施工期
本次环评要求对临时占地进行表土剥离,单独存放。施工过程中要做好表土堆存场的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临时占地的恢复;本工程施固体废物分类安全处置;施工期机械要勤加保养,防止漏油。采取相关管理控制措施后,施工期基本不会对项目区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2)营运期
本项目实施后引水量相对区域总体水资源量较少,不会明显影响区域地下水水位,不会对周边土壤环境产生盐化、酸化、碱化等影响,因此项目运营期对周边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5、噪声
(1)施工期
施工期昼间各声环境保护目标有不同程度超标;各大临设施场界昼间有不同程度超标,未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3523-2011)要求。因此,施工期需要采取声环境保护措施。
(2)营运期
项目建成后,水泵采取隔声措施后,敏感目标处噪声预测值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因此本项目水泵噪声对周边的声环境影响较小。
6、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符合国家技术政策,处置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因此,企业只要对固废加强管理,及时回收或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基本上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7、生态
本工程对生态环境影响以施工期为主。本工程不新增建设用地,工程结束后临时施工场地和植被均得到恢复,对陆域生态影响较小。施工期对水生生物的影响主要为提水工程等导致水体悬浮物增加,施工活动结束后,影响区水质会逐渐恢复到现状水平。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表4 污染防治措施汇总
分类 | 施工期 | 营运期 |
大气环境 | ①施工场地设置高度2.5m以上的硬质围挡,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②堆场应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必要时设围栏,并定时洒水防尘;③运输车辆低速行驶,并盖篷布,做好冲洗、遮蔽、保洁工作;④拌合场与环境保护目标的距离保证在200m以上,且混凝土、砂石料拌合系统采用湿法拌合,再辅以洒水降尘;⑤路面沥青铺设尽量缩短施工期,选择晴天、有风,大气扩散条件较好的天气集中作业;⑥清淤缩短开挖工期,淤泥临时中转场远离居民点200m以上,同时喷洒生物除臭剂。 | / |
地表水 | ①对施工场地、临时堆土场等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确保废水达标排放;②基坑排水采用潜水泵抽排至沉淀池内,上清液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降尘等;③疏浚时选择枯水期实施,水域施工增加临时围堰阻隔;④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完全依托租用居民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 强化农村生产、生活污水分散治理工作;提倡节水灌溉,最大限度的节约水资源,减少灌区退水量,减轻灌区退水对乌溪江水系水质的影响。 |
声环境 | ①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压级过高;②尽可能选择低噪声作业机械,及时修理和改进施工机械和车辆;③交叉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禁止夜间施工;④靠近敏感点的施工区两侧和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立一定高度的简易移动式隔声屏,以缓解噪声影响。 | 选择低噪声设备:项目在满足工艺设计的前提下,尽量选用满足国际标准的低噪声、低振动型号的设备,降低噪声源强。 |
生态环境 | 陆生生态:①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避免对施工用地范围外的植被破坏;②表土剥离后实施单独清理和堆存,用于后期场地绿化覆土;③施工设施用地结束后须尽快进行土地整治,进行植被恢复;④加强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教育,严禁捕杀野生动物;⑤加强施工监理,应在施工现场设置醒目的标识牌、边界线。 | 施工结束后应立即根据水土保持措施进行恢复 |
水生生态:①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减少沙石的散落以减少对水生生态系统的影响;②加强施工管理,在划定的施工范围内施工,减少水域占用面积;③避免在雨季、台风等不利条件下进行施工,减少沙土的冲刷流失量,减少对水生生态的影响;④注重恢复水生生态系统结构和组成的完整性,优化群落结构,根据各种水生生物的栖息、生活规律合理安排放养。 | / | |
固废 | ①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②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送相关单位综合利用;③工程余方可外运至周边在建项目场地填筑等综合利用;④疏浚料、沉淀池污泥经收集后用于工程回填;⑤隔油池废油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处理。 | / |
环境风险 | ①工程施工过程应做好施工维修、保养工作,防止发生漏油现象,做好废 机油收集、暂存工作;②施工场地,配备围油栏、吸油毡等应急物资,降低施工机械及施工车辆 侧翻溢油对水环境、水生态的影响。 | /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烂柯山水系及排涝工程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符合《衢州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衢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烂柯山—乌溪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2014-2030》等相关规划要求以及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四性五不批”的相关审批条件,项目主要任务是灌溉和排涝,项目的实施可提高区域的灌溉能力,改善区域内涝问题,改善烂柯山风景区水环境功能。
本项目为水利工程,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周边水环境、声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只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及环境标准,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环境质量仍能满足其功能区要求,生态环境能够基本维持现状。
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只要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 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管理,项目的实施可行。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1、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2、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3、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2025年7月17日~2025年7月31日)。公众若需查看项目环评报告全文,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要。
七、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审批单位: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柯城分局——联系电话:0570-3034896
(2)建设单位: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徐工 18868062163
(3)环评单位:浙江绿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林工 18658483885
环评单位所在地址:衢州市衢江区信安西路327号
公告发布单位: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告发布时间:2025-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