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柯城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05 09:3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办公室

分享:

衢州市衢同里餐饮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7日,郑显章向我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2025年4月26日,衢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已依法于作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因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于你(单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衢劳鉴〔2025〕330802133号)。内容如下: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目前郑显章的伤残情况鉴定结论为:九级,无生活自理障碍。

如对本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浙江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本鉴定结论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衢州市柯城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