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26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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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社区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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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府山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将法治思维、理念贯穿工作始终,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府山街道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街道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中层干部为组员的法治街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落实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学法,组织党工委班子学法会议,制定学法计划,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2024年组织党工委班子学法4次,加强对普通干部及社区干部及党员的学法培训,多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培训宣讲学习和其他有关法律的宣传学习。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完成了公务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街道参考率达100%,通过率达100%,切实提高了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规范合法性审查,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街道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签订行政机关合同、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全覆盖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审查范围、明晰了决策权限、对审查流程进行了严格规定,确保实现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按照“模式化”审查、“个性化”调整的方式,不断深入推进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在合法性审查人员中加入党政办、司法所、法律顾问三方力量,从行政、司法等多种角度进行合法性审查工作,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合法性审查参与,确保行政过程中不出问题。对重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通过党政办、司法所、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审查、重大行政纠纷化解、重大行政执法监督的全过程,做好涉法事务的风险管控,减少行政败诉风险。
2024年我街道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无重大行政决策被上级撤销或纠正,2024年共开展合法性审查37件,包含行政合同及其他涉法事项。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保障执法专业人才
府山街道按照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抓行政执法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各模块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定、重大执法决定前都按照流程进行落实。街道目前配备了20台执法记录仪,要求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准则,执法过程中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行政救济途径,规范文字记录,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
(四)加强法律宣传,积极打造法治阵地
自今年初以来,府山司法所先后多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组织针对性专项行动,进行《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多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学习。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活动,在“3·8”妇女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安全生产月、“6·26”禁毒日和“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和相关法规政策咨询活动10余场次,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不断提升社区实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规范,将法治意识融入社区日常工作中,截至目前,我街道各社区省级民主法治社区创建率均达100%。
(五)推动法治建设,助力基层治理
一是抓好信访维稳工作,积极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年内受理12345来电886件,全年网上事项14件,均得到较好处置。二是做好全民反诈工作,开展反诈宣传活动30余场,共派发宣传单张和宣传品43200多份,受教育群众50000多人。府山街道积极发动辖区群众参与反诈宣传工作,对“国家反诈中心”APP、“反骗码”安装进行积极发动,对反诈责任书、告知书进行再签订,提升居民反诈意识,提高居民防骗能力。三是加强特殊人群管理,目前管控精神障碍患者10名、矫正人员32名、邪教人员2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1名。四是扎实推进“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工作,全街道划分61个网格,配备61名专职网格员,实现政法综治工作网上指挥调度、办公和基本业务综合应用流程一体化。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2024年度,府山街道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法治宣传工作有待完善
未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责任机制,极个别干部没正确认识到自己的普法责任,造成普法力量薄弱,研究开展有新特色的普法活创新不够,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实用性有待增强。
法治机构不健全,缺乏法律专业人才
基层法治队伍建设存在短板,人员配备少, 缺少专业化法制审核队伍,身兼多职现象频繁,尤其是执法领域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及相关的法律知识仍有所欠缺,在重大决策、规范化文件制定的过程中容易与上位法、上级法规、规章产生冲突,引发风险点,导致执法结果不够科学、民主。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有效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街道当年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街道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落实“述法”要求,要求将我街道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班子成员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情况列入其个人年度总结。
四、2025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一)努力完善政府决策机制
府山街道力求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将社会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真正落到实处。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街道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针对社区管理和建设的特点,加强调查研究,加大宣传力度,把依法行政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有机结合,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二)强化街道法治队伍建设
积极组织街道、社区干部定期、系统开展法治学习工作,针对每次会议议题或围绕未来社区建设、房屋征收、社会保障等政府工作,有目的性地学习相关法律,增强相关法治思维。提高在编人员执法证持证率,争取实现在编人员执法证100%全覆盖。
打造专业化法制审核队伍,完善法律顾问参与工作机制,在重大决策、规范化文件及重大行政合同制定过程中,严格把关,重点审查,尽力补齐法律漏洞,防范行政风险点,落实科学、民主、规范化行政。
(三)强化法治宣传工作
按照“八五”普法规划,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开展普法工作,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城市管理治理问题。组织开展主题鲜明的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结合安全生产、交通安全、反电信网络诈骗等重点工作,组织相应法律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调解员和法律顾问等基层普法力量,以广场普法、课堂说法、上门送法、微信宣法、以案释法等形式,增强社区居民普法辐射效应,培养居民用法治态度面对问题、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习惯。
中共衢州市柯城区府山街道工作委员会
衢州市柯城区府山街道办事处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