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25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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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柯城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推动税收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为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等会议学习内容,全年共开展了4次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通过坚持以法治思维为引导,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切实增强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2.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与水平。一方面组织干部参加2024年度学法用法考试,使干部能够熟练掌握常用法律法规和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以及政策知识;另一方面组织区局一线执法人员参加涉法相关知识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作为培训内容,不断推进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坚持匹配性、均衡性、可持续性的组织收入原则,坚守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依法依规组织各项税费收入。2024年共组织税费收入51.77亿元,同比下降0.54%。其中:税收收入17.56亿元,下降7.02%;社保费收入20.89亿元,增长17.23%;非税收入12.24亿元,下降14.26%。累计办理出口直接退税1.47亿元,下降16.99%。
(三)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了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规范,成立了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内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公平竞争的全面工作,分阶段对现行有效的涉及市场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清理,未发现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
2.提升税费管理质效。继续推进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结合区局实际,从实现部门职责专业化以强化中高风险应对、推进税收管理员制度改革以降低税收执法风险、推进税费集中处理以提升征管效能的三个原则出发,对相关部门岗位职责进行调整,持续推动股室职能转变优化。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建立法制员制度。将全局公职律师“结对”税务基层站所,将税务公职律师的培养使用融入税务基层法治实践,法制员运行贯彻“日常事务本级办理,疑难事项层报解决”的法律服务事项办理机制。二是推进重大事项法制审核制度。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设,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设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坚持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等集体议事方式。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 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规定的处罚裁量范围、种类、幅度,规范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做好向《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新旧基准平稳衔接适用工作。推进首违不罚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的税收遵从度和满意度,充分体现“税收执法有温度”,使柔性执法体现到实处。
2.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工作。区局全面推进税收执法公示制度、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将三项制度与税收执法深度融合,确保三项制度落地落实。对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中的处罚公示超期,应公示未公示信息等进行整改落实,规范执法行为。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区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紧密围绕区局各项重点工作,积极落实好各项信访维稳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实行信访事项首办负责制,按照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要求,依法按政策及时就地解决合法合理诉求,努力把矛盾发现在一线、处置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力争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提供保障。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处理好各类投诉咨询检举。一是严格按照《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规定的流程、时限开展纳税服务投诉受理、调查、处理和回复工作。2024年以来共受理并辅导完成12366投诉、举报、咨询工单220件,三衢智税工单48件,好差评系统投诉件22件,稽查转派案件3件,均已在规定的期限内处理完毕,未产生逾期处理的情况。二是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注重和运用三个坚持,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受理接待工作,有力化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信访工作提质增效。区局各渠道接收到来电来访240件。
2.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应诉职责。区局高度重视涉税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在保障纳税人权利的同时维护税务部门合法权益。2024年,区局作为被申请人参加行政复议1次,案件涉及投诉举报类事项,在收到复议答复通知书后,区局积极整理相关证据资料,组织公职律师研判案件,按时作出复议答复,有效地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纠纷主渠道作用。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2024年,区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进一步提高了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努力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区局全面加强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制度。2024年,区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截至年底办结2件,没有因依申请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持续深入推进税务数字化改革。为确保2024年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以下简称新电子税局)上线推广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区局制定下发《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柯城区税务局关于成立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推广实施工作机构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柯城区税务局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双轨验证方案》,组建14人的柯城区局双轨验证团队,定期召开双轨验证工作交流会议。开展纳税人辅导培训,不断通过精准推送、征纳互动等方式,帮助纳税人操作实现“无感过渡”。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领导小组建设,强化核心作用。区局强化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各项工作的核心平台作用,认真贯彻执行依法治税(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每年定期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复议诉讼案件、公职律师培养等工作,有效地发挥了“指挥部”和“主心骨”的作用。
2024年,区局持续深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能力需进一步提高;法律人才的积极作用需进一步发挥;对依法税收监管的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5年,区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面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方略,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各项法治建设措施,将税收法治工作落在实处,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出力。
(一)完善依法治税机制
始终秉持“依法治税就是最好的税收环境”的理念,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查,推进后续清理工作;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依据《浙江税务系统公职律师激励办法》(浙税函〔2024〕44号),做好公职律师积分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税务公职律师的配备、培养、使用和管理,更好发挥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治税中的重要作用;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依法、审慎、妥善处理好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有效地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纠纷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涉税协作机制,构建税收协同共治格局。
(二)做好“权责清单”修订工作
区局将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工作深化落实,按照上级部署和安排,探索将权责清单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度融合,做好“权责清单”修订工作,确保权责事项的落实符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探索丰富权责清单运用场景,着力提升税务干部的纪法意识、规范意识、责任意识,持续夯实全面依法治税基础。
(三)加强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充分利用内控监督平台,开展税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水平。运用好内控监督系统对日常税收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并及时纠正,以规范并防范执法风险,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税总督审发〔2025〕2号)文件规定,建立健全“事事明责、人人尽责、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责任落实机制,对失职失责精准科学问责,完善尽职免责制度,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柯城区税务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