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5年度衢州市柯城区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经党委讨论同意,现将《柯城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承办科室(大队)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柯城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衢州市柯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20日
柯城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决策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制定或修改全区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建设重要监管制度和措施 | 柯城区应急管理局 | 企业监管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 | 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 | 2025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