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13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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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搭建供需双方对接平台,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5〕9号),结合黄家街道残疾人之家等有关单位公益性岗位申请情况,现将2025年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柯城区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具备聘用岗位要求的招用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以下人员:
(一)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城镇失业人员;
(二)“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城乡低保、低边家庭成员;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并连续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五)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被征地农民中的失业“4050”人员;
(六)农村户籍部队复员人员;
(七)有一定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残疾证》的农村残疾人员和城镇残疾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认定:
(一)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的;
(二)领取营业证照,担任单位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担任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
(三)担任村(社区)“两委”成员的;
(四)正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
(五)其他处于就业状态不予认定的情形。
二、招聘方式
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限内持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到招聘单位报名,各招聘单位审核报名人员信息并采取面试、笔试、协商等方式确定拟上岗人员,区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核实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后向社会公示,各用人单位与上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上岗协议)。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具体情况详见附件《柯城区2025年二季度开发公益性岗位表》,具体详细岗位要求请咨询招聘单位。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3日——3月18日。
2.报名地点:符合条件报名人员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等资料到用人单位咨询报名。
3.联系电话:详见《柯城区2025年二季度开发公益性岗位表》。
(二)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的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等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招聘单位通过面试、笔试、协商等方式录用。
(三)公示录用
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上岗协议),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并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等手续。
五、工作待遇和补贴期限
工资水平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确定,聘用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010元/月),非全日制岗位不得低于地方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我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元/小时),并明确日常管理要求。区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公益性岗位给予岗位、社保补贴(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享受社保补贴期限与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合计不超过36个月)。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的年龄为准)。
六、聘用管理
用人单位建立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的日常管理制度、考勤制度、考核奖惩办法,负责做好本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应当自觉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七、岗位退出
1.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岗人员退出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上岗协议)同时终止或解除:①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的;②领取营业证照,担任单位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担任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③担任村(社区)“两委”成员的;④弄虚作假获取公益性岗位上岗资格的;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2.用人单位与上岗人员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上岗协议)后,应当在终止或解除之日起15日内将人员名单报送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并及时办理就业登记注销手续。
衢州市柯城区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