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柯城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调查登记结果的公告
| 索引号: | 1133080200262153XE/2025-8767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发布单位: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11-05 | ||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
1133080200262153XE/2025-87676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5-11-05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11-05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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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信息来源:办公室
各被征收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衢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单位委托衢州市柯城区石室乡人民政府对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柯城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了调查登记,现将调查登记结果予以公示。
一、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调查登记结果详见附表;
二、公示期间: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9日。
如对调查登记结果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柯城区石室乡人民政府提出,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逾期不提出的,公布的房屋调查登记结果将作为征收补偿的依据。
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