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柯城分局关于2025年11月24日作出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智慧新城片区产城融合基地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智慧大道与闽江大道交叉口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 索引号: | 113308000026216953/2025-878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发布单位: | 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5-11-24 | ||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
113308000026216953/2025-87807
生态环境分局
2025-11-24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11-24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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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
信息来源:办公室
文件名称: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智慧新城片区产城融合基地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智慧大道与闽江大道交叉口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文号:衢环柯建〔2025〕18号
时间:2025年11月24日
原文链接:
衢环柯建〔2025〕18 号.pdf
公告期为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