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2002621409P/2025-001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柯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 成文日期: | 2025-01-06 |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11330802002621409P/2025-00121
柯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01-06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1-06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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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柯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文职人员
柯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衢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的业务指导下,柯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深化消防执法改革,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规范消防监督执法行为,落实便民利企措施,全面推进消防法治建设,结合每月生成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及专项检查,对社会单位开展了监督抽查,最大限度消除了火灾隐患,有效地提升了社会防控火灾能力,确保辖区火灾形势的总体稳定,现将2024年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区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2024年大队(含智慧新城)共受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项目247个;共检查单位 1210家次,发现火灾隐患685处,督改火灾隐患677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62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08份,责令“三停”单位16家,临时查封0家,拘留1人,组织火灾事故调查78起。大队先后组织12次执法案卷自查、12次执法业务学习、4次执法业务考试。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党委统筹领导。大队党委每月听取执法分析,研究解决重大事项,落实执法办案,经费保障;每月开展执法工作例会,加强法制审核,加强对执法案件的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为每名干部配齐火灾调查和监督检查等各类消防装备,真正提升消防执法规范化。
(二)提高执法队伍能力。大队每周一组织防火监督干部、全体文员开展夜学;每月对执法案卷开展自查;每月召开消防工作执法例会总结研究消防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设法制员AB岗、法制文员AB岗;聘请法律顾问对执法疑难问题进行指导。开展乡镇街道委托执法,与18个乡镇街道签订消防委托执法协议,组织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4次。
(三)完善执法基础保障。明确执法标准。结合大队执法工作实际,围绕消防法律法规、案件办理、档案制作、执法质量考评评议标准,制作执法手册,下发各消防监督员遵照执行,进一步规范消防执法标准,完成执法库室智能化改造,配备8台专用的移动执法终端设备。
(四)推进执法规范建设。每月对执法人员实行积分考核,把消防监督员考核结果、单位执法质量考评成绩与干部选拔、不胜任干部调整等挂钩。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通过开展内部执法规范化建设自查自纠、专项督察等活动,及时纠正和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五)提升执法服务水平。深入推进消防领域“放管服”改革,根据省、市消防救援机构部署,结合辖区实际,落实衢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便民利企七条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守牢安全发展底线。
三、下步措施
(一)不断提高执法质量。采取“专项检查”和“网上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从执法程序是否规范执法,执法制度是否落实、执法档案制作、执法真实性、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全队通报,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执法质量。
(二)加强执法日常监管。定期梳理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案件及时按期办理,检查案卷卷宗、台账登记和归档工作。每月对监督员执法工作进行综合考评、检查和评审,考评情况如实记入个人执法档案,作为消防监督员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持续提升执法服务。通过数字化手段不断摸索消防执法服务。严格落实总队《关于推行消防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制度的实施意见》,对轻微违法行为及时改正的单位或场所,实行首错不罚。全面清理和纠正违规消防行政许可和处罚案件,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消防执法营商环境。
附件:1.行政许可案件统计报表
2.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报表
附件1
行政许可案件统计报表 | |||||||||||||||||||||
填表单位(盖章):柯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 |||||||||||||||||||||
单位名称 | 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数(项) | 行政许可实施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责任追究情况 | ||||||||||||||||
申请与受理 | 审查与决定 | 举行听证 程序 | 总 数 ︵ 件 ︶ | 撤 销 决 定 ︵ 件 ︶ | 确 认 违 法 ︵ 件 ︶ | 责 令 履 职 ︵ 件 ︶ | 总 数 ︵ 件 ︶ | 撤 销 决 定 ︵ 件 ︶ | 确认违法︵ 件 ︶ | 责 令 履 职 ︵ 件 ︶ | 赔 偿 ︵ 件 ︶ | 责令改正︵ 件 ︶ | 对 主 管 人 员 处 分 ︵ 件 ︶ | 对 责 任 人 员 处 分 ︵ 件 ︶ | |||||||
申 请 ︵ 件 ︶ | 受 理 ︵ 件 ︶ | 撤 销 许 可 ︵ 件 ︶ | 准 予 许 可 ︵ 件 ︶ | 不 予 许 可 ︵ 件 ︶ | 案 件 总 数 ︵ 件 ︶ | ||||||||||||||||
柯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 247 | 247 | 247 | 0 | 219 | 27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填表人:周华斌 复核人:刘宏慢 联系电话:17858560823 |
附件2
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报表 | |||||||||||||||||||||||||||||||||||||||||
填表单位(盖章):柯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 |||||||||||||||||||||||||||||||||||||||||
| 承办案件数(件) | 办结案件数︵件︶ | 简易程序案件总数(件) | 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情况(件) | 听证 案件数(件) | 重大处罚 案件数(件) | 行政救济情况(件) | 国家赔偿 | |||||||||||||||||||||||||||||||||
一般程序案件总数(件) | 结果公开数(件) | 其中 | |||||||||||||||||||||||||||||||||||||||
警告 | 通报批评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 | 没收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件 | 降低资质等级 | 吊销许可证件 |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 责令停产停业 | 责令关闭 | 限制从业 | 行政拘留 | 其他 | 举 行 听 证 案 件 总 数 | 重 大 处 罚 案 件 总 数 | 法 制 审 核 案 件 数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申请数 | 决定赔偿数 | 赔偿金额︵元︶ | ||||||||||||||||||||
申请行政复议总数 | 其中 | 提起行政诉讼总数 | 其中 | ||||||||||||||||||||||||||||||||||||||
维持 | 撤销 | 确认违法 | 责令履职 | 终止 | 未审结 | 驳回诉讼请求或起诉 | 撤销 | 确认违法 | 责令履职 | 撤诉 | 未审结 | ||||||||||||||||||||||||||||||
柯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 115 | 107 | 3 | 112 | 112 | 0 | 0 | 274420 | 11500 | 0 | 0 | 0 | 0 | 0 | 16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填表人:周华斌 复核人:刘宏慢 联系电话:17858560823 |
填报说明:
1. 统计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2.承办案件数:是指统计年度中所立案的案件总数。
3.办结案件数:是指统计年度中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
4.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情况:
(1)按办结案件实际适用行政处罚种类情况以件统计(以处罚决定书为准);
(2)结果公开数:是指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上公开的案件数;
(3)其中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也是按适用该项处罚的案件以件统计(不是财物额);
(4)鉴于一个案件可能同时适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种类,故十四项处罚情况总和应等于或大于办结案件数。
5.行政救济情况:
(1)行政复议:以统计年度实际立案的行政复议案件为准(不予受理的不计入),并根据复议案件审理情况分别计入维持、变更、撤销、在审理中、撤回申请,五项总和应等于复议申请数;
(2)行政诉讼:以统计年度实际立案的行政诉讼案件为准(不予受理的不计入),并根据诉讼案件审理情况分别计入维持、变更(含责令重作)、撤销、撤诉、审理中,五项总和应等于提起行政诉讼总数。
衢州市柯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