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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柯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成文日期: 202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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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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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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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关于2024年行政执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6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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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柯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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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文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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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衢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的业务指导下,柯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深化消防执法改革,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规范消防监督执法行为,落实便民利企措施,全面推进消防法治建设,结合每月生成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及专项检查,对社会单位开展了监督抽查,最大限度消除了火灾隐患,有效地提升了社会防控火灾能力,确保辖区火灾形势的总体稳定,现将2024年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区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2024年大队(含智慧新城)共受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项目247个;共检查单位 1210家次,发现火灾隐患685处,督改火灾隐患677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62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08份,责令“三停”单位16家,临时查封0家,拘留1人,组织火灾事故调查78起。大队先后组织12次执法案卷自查、12次执法业务学习、4次执法业务考试。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党委统筹领导。大队党委每月听取执法分析,研究解决重大事项,落实执法办案,经费保障;每月开展执法工作例会,加强法制审核,加强对执法案件的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为每名干部配齐火灾调查和监督检查等各类消防装备,真正提升消防执法规范化。

(二)提高执法队伍能力。大队每周一组织防火监督干部、全体文员开展夜学;每月对执法案卷开展自查;每月召开消防工作执法例会总结研究消防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设法制员AB岗、法制文员AB岗;聘请法律顾问对执法疑难问题进行指导。开展乡镇街道委托执法,与18个乡镇街道签订消防委托执法协议,组织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4次。

(三)完善执法基础保障。明确执法标准。结合大队执法工作实际,围绕消防法律法规、案件办理、档案制作、执法质量考评评议标准,制作执法手册,下发各消防监督员遵照执行,进一步规范消防执法标准,完成执法库室智能化改造,配备8台专用的移动执法终端设备。

(四)推进执法规范建设。每月对执法人员实行积分考核,把消防监督员考核结果、单位执法质量考评成绩与干部选拔、不胜任干部调整等挂钩。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通过开展内部执法规范化建设自查自纠、专项督察等活动,及时纠正和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五)提升执法服务水平。深入推进消防领域“放管服”改革,根据省、市消防救援机构部署,结合辖区实际,落实衢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便民利企七条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守牢安全发展底线。

三、下步措施

(一)不断提高执法质量。采取“专项检查”和“网上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从执法程序是否规范执法,执法制度是否落实、执法档案制作、执法真实性、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全队通报,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执法质量。

(二)加强执法日常监管。定期梳理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案件及时按期办理,检查案卷卷宗、台账登记和归档工作。每月对监督员执法工作进行综合考评、检查和评审,考评情况如实记入个人执法档案,作为消防监督员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持续提升执法服务。通过数字化手段不断摸索消防执法服务。严格落实总队《关于推行消防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制度的实施意见》,对轻微违法行为及时改正的单位或场所,实行首错不罚。全面清理和纠正违规消防行政许可和处罚案件,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消防执法营商环境。


附件:1.行政许可案件统计报表

2.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报表

附件1

行政许可案件统计报表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填表单位(盖章):柯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单位名称


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数(项)

行政许可实施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责任追究情况

申请与受理

审查与决定

举行听证

程序

确认违法︵

责令改正︵


柯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247

247

247

0

219

27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填表人:周华斌                                                             复核人:刘宏慢                                              联系电话:17858560823


附件2

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报表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填表单位(盖章):柯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单位名称

承办案件数(件)

办结案件数︵件︶

简易程序案件总数(件)

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情况(件)

听证

案件数(件)

重大处罚

案件数(件)

行政救济情况(件)

国家赔偿
情况(件)

一般程序案件总数(件)

结果公开数(件)

其中

警告

通报批评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件

降低资质等级

吊销许可证件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责令停产停业

责令关闭

限制从业

行政拘留

其他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申请数

决定赔偿数

赔偿金额︵元︶

申请行政复议总数

其中

提起行政诉讼总数

其中

维持

撤销

确认违法

责令履职

终止

未审结

驳回诉讼请求或起诉

撤销

确认违法

责令履职

撤诉

未审结

柯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115

107

3

112

112

0

0

274420

11500

0

0

0

0

0

16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填表人:周华斌 复核人:刘宏慢  联系电话:17858560823

填报说明:


1. 统计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2.承办案件数:是指统计年度中所立案的案件总数。
3.办结案件数:是指统计年度中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
4.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情况:
(1)按办结案件实际适用行政处罚种类情况以件统计(以处罚决定书为准);
(2)结果公开数:是指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上公开的案件数;
(3)其中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也是按适用该项处罚的案件以件统计(不是财物额);
(4)鉴于一个案件可能同时适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种类,故十四项处罚情况总和应等于或大于办结案件数。
5.行政救济情况:
(1)行政复议:以统计年度实际立案的行政复议案件为准(不予受理的不计入),并根据复议案件审理情况分别计入维持、变更、撤销、在审理中、撤回申请,五项总和应等于复议申请数;
(2)行政诉讼:以统计年度实际立案的行政诉讼案件为准(不予受理的不计入),并根据诉讼案件审理情况分别计入维持、变更(含责令重作)、撤销、撤诉、审理中,五项总和应等于提起行政诉讼总数。






衢州市柯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