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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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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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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柯城区统计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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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省、市统计局的精心指导与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柯城区统计局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统计工作履职尽责,以统计监督、统计监测为抓手,不断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体制机制,夯实统计基础建设,认真做好省统计督察迎检与整改工作,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统计保障。现将2024年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我局是法定行政执法机关,共有行政执法主体1个,执法人员3人(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专门配备1台行政执法记录仪、1支录音笔、1台专用笔记本电脑和1台专用打印机用于执法检查,另设立辅助岗位1人协助处理执法文书等工作。2024年,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统计执法检查通过“大综合一体化”平台抽取检查对象,推送至“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并依规进行处罚结果信息全公开,掌上执法率达到100%,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任务占比达到50%。我局共开展统计执法检查42家,其中双随机检查42家。行政处罚1家,其中给予警告的1家。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不涉及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相关事项。

二、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设

我局能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信息、执法职责和标准、主要法律依据、统计执法程序和监督途径。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落实“双随机”抽查办法。认真学习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严格遵守统计系统执法检查规范、统计严重失信单位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规范具体行政行为。根据《浙江省统计局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落实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

三、统计法治工作推进情况

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全力推动统计依法行政的实施,多形式多举措提升宣传力度,提高统计从业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意识。一是扎实做好省统计督察迎检与整改。贯彻落实《浙江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我局以高度的责任意识,主动担当作为、靠前自查自纠、规范统计行为,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督察迎检情况并制定迎检工作方案,督促全区各有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以统计督察为契机,推进统计工作提标提质。接收督察整改反馈意见后,及时向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汇报问题情况,针对省统计局反馈的督察意见,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对4项9个反馈问题按时序推进整改。二是推进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印发《关于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对现行有效的文件和做法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全面彻底清理纠正。推动全区共排查修改将统计机构作为完成地方经济目标考核的责任单位或牵头单位的文件2件,清理废止以工作考核等方式干扰影响下级机构统计人员或调查对象独立填报数据的文件3件。三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持续推动统计调查对象学法用法,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学法用法,依法依规公开统计数据、行政执法情况报告,提升群众监督意识。结合重大普查、“中国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活动,坚持“业务培训必普法”“走访调研必普法”“执法核查必普法”,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法入企、普法惠民”活动,每年宣传覆盖5000余人次,推动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直抵千家万户,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

  

衢州市柯城区统计局

2025年1月20日


附件

衢州市柯城区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报表

填表单位(盖章):              


















 

 

 

 

 

 

承办案件总数(件)

办结案件总数︵件︶

简易程序案件总数(件)

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情况(件)

听证案件数(件)

重大处罚案件数(件)

行政救济情况(件)

国家赔偿
情况(件)

一般程序案件总数(件)

结果公开数(件)

其中

警告

通报批评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件

降低资质等级

吊销许可证件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责令停产停业

责令关闭

限制从业

行政拘留︵人︶

其他

举行听证案件总数(件)

重大处罚案件总数(件)

法制审核案件数(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申请数

决定赔偿数

赔偿金额︵元︶

申请行政复议总数

其中

提起行政诉讼总数

其中

维持原处罚决定

变更原处罚决定

撤销原处罚决定

撤回申请

审理中

维持原处罚决定

变更原处罚决定

撤销原处罚决定

撤诉

审理中




柯城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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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郑夏康                                       复核人:吕志斌                              联系电话:3026677

填报说明:

1.统计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2.承办案件数:是指统计年度中所立案的案件总数。
3.办结案件数:是指统计年度中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
4.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情况:
1)按办结案件实际适用行政处罚种类情况以件统计(以处罚决定书为准);
2)结果公开数:是指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上公开的案件数;
3)其中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也是按适用该项处罚的案件以件统计(不是财物额);
4)鉴于一个案件可能同时适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种类,故十四项处罚情况总和应等于或大于办结案件数。
5.行政救济情况:
1)行政复议:以统计年度实际立案的行政复议案件为准(不予受理的不计入),并根据复议案件审理情况分别计入维持、变更、撤销、在审理中、撤回申请,五项总和应等于复议申请数;
2)行政诉讼:以统计年度实际立案的行政诉讼案件为准(不予受理的不计入),并根据诉讼案件审理情况分别计入维持、变更(含责令重作)、撤销、撤诉、审理中,五项总和应等于提起行政诉讼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