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200262153XE/2025-0005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5-01-02 |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1133080200262153XE/2025-00052
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01-02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1-02 19:29
访问次数:
发布机构:
信息来源:办公室
信息来源:
董琳琳代表:
你在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出台规控区内共富大搬迁政策的建议》(第137号),区政府已交由给我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17年柯城区就出台了规控区内农民建房分类处置及疏导安置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并按照村庄布点规划陆续选址开展集聚点建设,如柯城区双港街道百家塘公寓式安置点、花园街道上下门公寓式安置点、信安街道沙湾公寓式安置点等多个公寓式安置地块满足农户居住需求。
目前由于上位依据发生变化,原柯城区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内农民集聚和住房困难户疏导安置政策相关文件:《衢州市柯城区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内农民集聚安置办法》(柯政办发〔2016〕71号)《衢州市柯城区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内农民住房困难户疏导安置实施细则》(柯政办发〔2016〕75号)《柯城区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内农民住房困难户疏导安置结算办法》(柯政办发〔2019〕5号)与现行《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柯城区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柯政办发〔2023〕22号)《衢州市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衢政发〔2023〕2号)文件政策的主要内容规定和精神相抵触,已不符合现行工作需要。经柯城区十届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上述规控区内农民集聚安置办法、疏导安置实施细则、疏导安置结算办法等文件已予以废止,自2024年5月3日起施行。
针对您提到的建议区里出台规控区共富大搬迁政策,充分反映了群众对共富集聚的殷切期望,但由于现有政策环境和我区城市发展规划实际,暂无法出台规控区共富大搬迁政策。下一步,我局会积极研究探索可行路径,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8号,就城中村改造政策加强与省住建厅对接,做好我区城中村改造规划计划编制,谋划储备城中村改造项目,结合村民安置需求、商品住房库存等情况,因地制宜完善征收补偿多元化安置方式,推动项目落地实施。
感谢您对柯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您继续为柯城区高质量发展建设四省边际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建言献策。
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6日
人大建议:
2014年8月,市委六届六中全会作出“市区城市总体规划用地255平方公里范围内,一律取消农民自建房,全面推行公寓式安置”的决策部署,衢化街道、花园街道等被纳入了规控区范围,农民建房一律取消。该决策有利于未来城市规划建设,却与广大村民要求改善居住环境的需要存在矛盾。另外,农村多数房子建于80-90年代,都为预制板建造,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近年来,区里为缓解这一矛盾,出台了规控区D级危房修缮的相关政策,可以在原址原高度基础上进行修缮,满足了一部分人的需求,但部分D级危房户主因四邻环境制约不愿意修缮等,希望拆迁安置,因此建议区里出台规控区共富大搬迁政策,解决这一部分村民的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