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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区综合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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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柯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5-01-17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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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衢州市柯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围绕柯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大局,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尽责履职,扎实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现就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一)扎实执行制度,统一裁量基准。根据《衢州市柯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制度(试行)》《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通知》,以扎实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及省、市、区相关意见。制定并公开《衢州市柯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清单》,系统梳理28个领域1975个处罚事项的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则,逐步解决综合执法办案中因领域不同裁量标准前后不一、区块横向不一的问题,稳步提升执法的公正性和实施处罚的规范性。

(二)规范部门协作,加强行刑衔接。落实相继出台的《自然资源领域监管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指引》《衢州市国动领域执法监管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指引(试行)》《衢州市公安领域执法监管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指引(试行)》等涉及13个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指引,职责分工、定期会商、专业协作、案件移交等问题逐步走向规范。打破刑行衔接案件移交系统壁垒,成功实现涉刑案件系统移交,共移交涉刑案件1宗;探索反向刑行衔接案件办理协作机制,针对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的刑事案件移交行政机关办理中案由衔接、法律适用、违法所得认定等疑难问题,确立了一案一讨论会商机制,推进案件顺利办结。全年召开或参与部门间协调会议36次,联合会商18次、开展专家论证会4次。

(三)推行全员办案,开展简案快办。制发《衢州市柯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全员办案工作方案(试行)》《衢州市柯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办案积分晾晒制度(试行)》,充分调动全体执法人员办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落实《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全省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推广“简案快办”的通知》及《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推广“简案快办” 工作方案》,配置“简案快办”处罚事项10项,合并审批流程节约3项审批时间,对普通程序案件中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进行快速办理,提高案件办理效率。

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一)坚定思想意识,加强廉政建设。坚定不移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行政执法各项工作。全年局机关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省、市两会精神等学习讨论活动11次,各中队跟进学习20余次。以廉政建设为主题,全年召开干部廉政会议4次,开展季度干部谈心谈话活动484人次,廉政风险点排查121人次,实施“禁酒令”抽查231人次。

(二)以办案提能力,勤督查提质效。按照全员办案工作方案及办案积分晾晒制度规定,要求全局在编在岗人员“人人参与办案,人人都会办案”,在办案中学懂法律规定、弄懂办案程序、弄清裁量基准从而提高办案能力。以法规科抽查、中队互查、季度评查、上级检查、系统数据核查等形式加强执法办案督查,一年共督查案件1352宗,并将督查数据体现到积分晾晒、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等考评结果中,有力提升办案质效。

(三)多维度促培训,硬测试提收获。制定《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培训计划表》,按计划有序开展执法队伍培训。采用新法自学,中队周学等形式组织书面式培训52次;采用书写典型案例、优秀案例评选等形式开展书写式培训8次;采用参观优秀案卷、参加案件庭审等形式进行观摩式培训3次;采用案例讲解、法律宣传、法律竞赛等形式促成参与式培训23次,从多维度提升队员立体参与感和学习获得感。以闭卷测试的方式巩固执法队员学习培训成果,以选择题、填空题、简答题递增难度筛选优秀人员并推介参与全区法律知识抽测,共组织闭卷测试4次,参与全区抽测3次。

(四)培养专业人员,扩充后备力量。印发《衢州市柯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布中队执法专业分工情况和执法“专家库”专家人员名单的通知》,将承接的29个领域处罚职能分成12组,由每个中队领办一组专门研究,并从中筛选优秀人员组成局执法“专家库”参与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全年12名“专家库”人员参与案件讨论43人次;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执法队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关专业资格考试,年内新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测试1人,全局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人员达12人,有效培养各领域专业知识人员,全局法制后备力量得以扩充。

三、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情况

(一)立足执法主业,行使处罚职能。2024年以来,共计办结案件11913宗,其中一般程序案件550宗、简易程序案件11363宗。共覆盖执法领域15个,领域覆盖率53.57%,覆盖执法事项62项,事项覆盖率3.28%。办理了全局首宗气象领域案件,以及一批如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案、违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未按规定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等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案的新事项执法案件;办理了区领导重点关注的两违案件12宗,其中违法建设类案件3宗,违法占地类案件9宗。

(二)整治市容秩序,提升城市品质。我局“聚焦重点区域,紧盯细小环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万余人次,持续深入开展市容常态化管理工作,切实破痛点、通堵点、疏难点,严格落实创文标准,巩固创文成果。市容类案件累计办理简易程序616宗,一般程序立案查处484宗;累计清理乱拉乱挂1800余起,清理乱晾晒1000余起。清理乱堆放1400余起,清理乱张贴8万余张,清理刷写5200余条,清理印章1300余个,清理横幅200余条,清理违规、破损广告100余块;累计违停车辆贴单16115辆,拖移机动车6508起,办理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案件229宗;共施划标线70651.67平方米,清除标线13367.07米,施划自行车标识2647个,安装U型杆5992.8米,维修U型杆612米,安装隔离石墩287个,维修隔离石墩91个。针对市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深入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工作,力求攻克“重症顽疾”。着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秸秆焚烧、餐饮油烟、建筑垃圾、燃气、犬类管理等重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投入执法力量8000余人次,稳步提升衢州城市品质。

(三)维护营商环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法治才是最好营商环境的理念,按照《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和衢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有礼执法工作的意见》要求,深化“综合查一次”,推动执法监管“双简双增”(精简执法事项、执法活动,增强执法协同、执法效能),减少对企业的检查频次,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提高企业好感度和群众满意度。以批评教育、承诺整改为前提落实各领域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制度,一年来普通程序办结法人企业违法案件47宗,最终免罚案件5宗,占比10.63%;在人行道违停案件办理中,全年首违免罚6917宗,占违停结案量的64.33%。落实《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鼓励和引导各失信企业主体及时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自身信用,实现新增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率达到100%。

(四)实质化解纠纷,确保无败诉案件。2024年发生行政诉讼案件9件(一审案件4件,二审案件3件,再审案件2件),已全部办结(其中一件一审案件为去年遗留);发生行政复议案件9件,已办结8件,遗留一件还未办结。其中通过实质化解行政纠纷化解行政诉讼1件,行政复议8件,化解率达52.94%。全年所有应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且无行政败诉或复议纠错情况发生。

四、行政执法保障情况

强化执法保障,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更新执法装备,完善执法设施,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改善执法环境、强化执法能力,使行政执法过程更加完善、规范。目前我局共有皮卡车等执法机动车20辆,租用拖车等特种车辆5辆,两轮执法巡查摩托车22辆,两轮执法巡查电动自行车200辆,用于日常巡查、执法办案及各类保障工作需要。在编在岗执法队员121人,每人配备执法记录仪一台,实现对执法全过程客观、真实的记录,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到实处奠定了坚实基础。

 

附件:衢州市柯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报表

 

                   

                                                                                             衢州市柯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月16日

附件

衢州市柯城区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报表

填表单位(盖章):柯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承办案件总数(件)

办结案件总数︵件︶

简易程序案件总数(件)

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情况(件)

听证案件数(件)

重大处罚案件数(件)

行政救济情况(件)

国家赔偿
情况(件)

一般程序案件总数(件)

结果公开数(件)

其中

警告

通报批评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件

降低资质等级

吊销许可证件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责令停产停业

责令关闭

限制从业

行政拘留︵人︶

其他

举行听证案件总数(件)

重大处罚案件总数(件)

法制审核案件数(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申请数

决定赔偿数

赔偿金额︵元︶

申请行政复议总数

其中

提起行政诉讼总数

其中

维持原处罚决定

变更原处罚决定

撤销原处罚决定

撤回申请

审理中

维持原处罚决定

变更原处罚决定

撤销原处罚决定

撤诉

审理中




区执法局

11905

11913

11363

550

531

3

2

532

8

6

0

0

0

0

0

0

0

0

0

1

31

31

9

0

0

0

8

1

9

5

0

0

4

0

0

0

0

填表人:                                         复核人:                              联系电话:

填报说明:

1.统计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2.承办案件数:是指统计年度中所立案的案件总数。
3.办结案件数:是指统计年度中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
4.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情况:
(1)按办结案件实际适用行政处罚种类情况以件统计(以处罚决定书为准);
(2)结果公开数:是指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上公开的案件数;
(3)其中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也是按适用该项处罚的案件以件统计(不是财物额);
(4)鉴于一个案件可能同时适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种类,故十四项处罚情况总和应等于或大于办结案件数。
5.行政救济情况:
(1)行政复议:以统计年度实际立案的行政复议案件为准(不予受理的不计入),并根据复议案件审理情况分别计入维持、变更、撤销、在审理中、撤回申请,五项总和应等于复议申请数;
(2)行政诉讼:以统计年度实际立案的行政诉讼案件为准(不予受理的不计入),并根据诉讼案件审理情况分别计入维持、变更(含责令重作)、撤销、撤诉、审理中,五项总和应等于提起行政诉讼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