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25739820215/2025-0143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监管办 成文日期: 20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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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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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城区监管办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0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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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业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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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布衢州市柯城区监管办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衢州市柯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kecheng.gov.cn/)公布。

一、总体情况

我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不断提升政策发布、解读、回应质量,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实效,有效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现将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4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952条,其中招投标信息1942条,领导信息2条,其他文件2条,财政信息2条,提案议案2条,政府信息年报1条,年报图解1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办贯彻落实《条例》,按要求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的办理。全年新受理2件,办结2件(具体详见表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对照《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柯政办发〔2022〕7号),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结合起来,防止保密审查与公文起草、发布工作脱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内容准确。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办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同时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监督和审核,严格审核把关公开的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以及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个别科室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未能主动及时将工作动态等需公开的信息报综合科审核发布,需催促提醒;二是对部分政务信息是否应该公开把握不准,干部主动公开的责任意识及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5年,针对存在的问题,下阶段我办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考核评估、政策解读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工作部署,细化工作方案,推进责任落实,深入、持续、高效地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提高干部员工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增加业务培训,确保政务公开的规范性。三是扎实推进互动交流。多借鉴学习先进部门经验,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四是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全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