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216953/2025-0144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生态环境分局 成文日期: 20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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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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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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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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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柯城分局关于2025年1月10日拟对衢州柯城信安医院有限公司浮石路11-1号、19幢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10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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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衢州柯城信安医院有限公司浮石路11-1号、19幢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和公正,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16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浮石路11-1号、19幢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衢州市柯城区浮石路11-1号19幢

建设单位:衢州柯城信安医院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杭州顶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众参与情况:已网上公示项目环评报告表。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拟投资145万元,拟选建设地址为衢州市柯城区浮石路11-1号19幢,项目主要包括一幢主楼、一幢门诊楼和一幢辅楼。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医护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医疗废水合并进入自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最终接入浙江衢州水业集团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2)营运期汽车尾气、实验检验废气等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污水处理站周边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3)合理布局、基础减振、隔声。(4)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柯城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3034896

通讯地址:柯城区政务服务中心(衢州市柯城区荷花街道荷三路229号)二楼投资项目审批区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