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柯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实施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农机主体: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实施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方案>的通知》(浙农机发〔2024〕9号)文件已下发,请各单位参照执行。
衢州市柯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1日
附件:
浙农机发〔2024〕9号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实施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