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关于注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30802202305607号)的公告
我局于2023年09月22日向衢州市寺桥水库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核发了位于柯城区石梁镇杨田源村和双溪村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证件编号:用字第330802202305607号)。现建设单位因项目实施方案调整,实际用地方案与原报批方案存在较大偏差,申请注销上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公示期限为十天(自2024年8月12日至8月2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对本项目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持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身份证明)于公示期内可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力;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力。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规定,我局决定注销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30802202305607号),并予以公告。
联系地址:衢州市柯城区双港路-180号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联系电话:0570-3052080。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告。
衢州市柯城区寺桥水库灌区工程项目拟选址范围图.pdf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