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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4-01-02
发文字号: 柯司〔2024〕1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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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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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司〔20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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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2024年度“一村一公益律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3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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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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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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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司发20185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4年度“一村一公益律师”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益律师配置

调配全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全区村(社区)进行结对,做到一个村(社区)有一名公益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结对率达100%。所属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应服从安排,履行义务,认真尽责。法律服务机构以联系乡镇(街道)为服务点,选派的法律服务人员原则上年龄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擅长做群众工作。

二、公益律师职责

1.每名公益律师每季度至少到结对村(社区)开展一次法治宣讲;

2.就村(社区)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或进行指导,草拟、审查法律文书,维护村(社区)合法权益;

3.帮助村(社区)辖区范围内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

4.协助村(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村(居)民法律素养,培养一批“法律明白人”;

5.协助村(社区)调处解决重大疑难纠纷;

6.协助修订村()规民约、协助完善村()务民主公开制度;

7.应邀参与村(社区)经营或其他重大事项的决策或谈判。

8.建立法律服务微信群,开展线上法律服务,接受村(社区)组织和群众的电话、微信、邮件等形式的咨询,并及时回复;

9.每年为村(社区)开展村(居)务“法律体检”;

10.配合村(社区)开展其他工作。

三、公益律师考核

(一)考核对象。与村(社区)结对的法律服务机构、公益律师。

(二)考核方式。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对本所与村(社区)结对的公益律师进行评议考核,完成本所组织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的总结,并依据本通知规定的检查考核内容,向村(社区)所在乡镇(街道)司法所报送检查考核材料。由司法所对村(社区)公益律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初评后,报区司法局考核。

(三)考核内容

1.“一村一公益律师”工作相关制度建设情况

主要是定期服务制度、工作日志制度、服务明示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处置制度、工作统计制度、回访检查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情况。

2.公益律师开展法律服务情况

公益律师应积极制定服务计划,通过法治宣传讲座、法律咨询帮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合同协议,开展村(社区)法律体检及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协助处理信访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建议,办理法律援助等多种形式提供法律服务。

公益律师可以结合村(社区)数量、日常法律事务需求、地域交通等,合理确定公益律师到村(社区)、乡镇(街道)服务的周期和时间,但至少应保证每季度到结对村(社区)、乡镇(街道)提供至少一次法律服务。

3.公益律师在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中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的情况

4.公益律师工作信息和统计数据上报情况

5.公益律师运用抖音、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手段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的情况

(三)考核等次

公益律师工作考核等次,是司法行政机关对公益律师、法律服务机构当年工作业绩的总体评价,主要采用自评打分、现场检查、查看台账、电话回访等方式,并结合日常监督管理掌握的情况,综合评定考核意见。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等次将作为公益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评先评优、经费补助、奖励及下年度“一村一公益律师”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

1.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为“合格”等次:

1“一村一公益律”相关制度完善;

2“一村一公益律”结对率达标;

3)对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的组织指导到位;

4)及时、准确上报“一村一公益律”工作信息和统计数据。

2.符合第1条要求,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优秀”等次:

1)开展“一村一公益律”工作组织指导有力;

2“一村一公益律”工作开展成效明显;

3)法律服务模式有创新,工作特点亮点突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等次:

1“一村一公益律”制度不完善或者制度未落实;

2“一村一公益律”结对率不达标;

3“一村一公益律”结对率虽达标,但流于形式,经抽查20%以上的村(社区)公益律师未正常开展工作;

4)上报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数据或者材料弄虚作假。

(四)考核程序

1.各法律服务机构于每年1110日前向结对乡镇(街道)司法所报送一村一公益律师工作考核材料并打好自评分。

2.乡镇(街道)司法所对一村一公益律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初评,于每年1120日前向区司法局报送考核材料。

3.区司法局对“一村一公益律师”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评出考核等次,并根据等次发放补贴。

四、法律服务工作要求

(一)完善工作制度机制

一是制计划机制。各法律服务机构要制订定期服务制度、工作日志制度、服务明示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处置制度、工作统计制度、回访检查制度等。

二是定期服务机制。各公益律师确保至少每结对村(社区)提供一次法律服务,确保公益律师结对100%

三是微信群联系机制。各公益律师要建立“法律服务微信群”,群成员包括:公益律师、两委成员、调委会成员以及党员和村(居)民代表等。利用微信群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矛盾纠纷的疏导化解、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指引等服务。

四是工作督查机制。各法律服务机构对指派从事村(社区)公益律师工作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加强业务指导,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从事公益律师工作中遵守法律、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的监督管理。

五是信息报送机制。各公益律师要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和统计数据情况。

(二)明确案件收费标准。各公益律师承办本村(社区)集体或村(居)民委托的诉讼或非诉讼代理业务时,可另行收费,但应按不高于收费标准70%协商确定。

(三)明确工作卷宗归档要求。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建立村(社区)公益律师服务卷宗,将每年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整理归档。

五、经费补贴发放

“一村一公益律师”工作相关经费直接补贴给各法律服务机构。根据我区实际,七里乡在服务补贴的基础上,每个村增200元的路程补贴,其他乡镇(街道)为服务补贴。所有经费补贴的发放经由司法局考核、党组会议研究确定,由局财务直接打入法律服务机构账户。

 


 

衢州市柯城区司法局    

202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