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2002621484G/2024-8449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02 | ||
发文字号: | 柯司〔2024〕1号 | 有效性: |
11330802002621484G/2024-84499
司法局
2024-01-02
柯司〔2024〕1号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8-13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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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司法局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司发〔2018〕5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推进2024年度“一村一公益律师”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益律师配置
调配全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全区村(社区)进行结对,做到一个村(社区)有一名公益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结对率达到100%。所属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应服从安排,履行义务,认真尽责。法律服务机构以联系乡镇(街道)为服务点,选派的法律服务人员原则上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擅长做群众工作。
二、公益律师职责
1.每名公益律师每季度至少到结对村(社区)开展一次法治宣讲;
2.就村(社区)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或进行指导,草拟、审查法律文书,维护村(社区)合法权益;
3.帮助村(社区)辖区范围内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
4.协助村(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村(居)民法律素养,培养一批“法律明白人”;
5.协助村(社区)调处解决重大疑难纠纷;
6.协助修订村(居)规民约、协助完善村(居)务民主公开制度;
7.应邀参与村(社区)经营或其他重大事项的决策或谈判。
8.建立法律服务微信群,开展线上法律服务,接受村(社区)组织和群众的电话、微信、邮件等形式的咨询,并及时回复;
9.每年为村(社区)开展村(居)务“法律体检”;
10.配合村(社区)开展其他工作。
三、公益律师考核
(一)考核对象。与村(社区)结对的法律服务机构、公益律师。
(二)考核方式。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对本所与村(社区)结对的公益律师进行评议考核,完成本所组织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的总结,并依据本通知规定的检查考核内容,向村(社区)所在乡镇(街道)司法所报送检查考核材料。由司法所对村(社区)公益律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初评后,报区司法局考核。
(三)考核内容
1.“一村一公益律师”工作相关制度建设情况
主要是定期服务制度、工作日志制度、服务明示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处置制度、工作统计制度、回访检查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情况。
2.公益律师开展法律服务情况
公益律师应积极制定服务计划,通过法治宣传讲座、法律咨询,帮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合同协议,开展村(社区)法律体检及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协助处理信访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建议,办理法律援助等多种形式提供法律服务。
公益律师可以结合村(社区)数量、日常法律事务需求、地域交通等,合理确定公益律师到村(社区)、乡镇(街道)服务的周期和时间,但至少应保证每季度到结对村(社区)、乡镇(街道)提供至少一次法律服务。
3.公益律师在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中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的情况;
4.公益律师工作信息和统计数据上报情况;
5.公益律师运用抖音、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手段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的情况;
(三)考核等次
公益律师工作考核等次,是司法行政机关对公益律师、法律服务机构当年工作业绩的总体评价,主要采用自评打分、现场检查、查看台账、电话回访等方式,并结合日常监督管理掌握的情况,综合评定考核意见。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等次将作为公益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评先评优、经费补助、奖励及下年度“一村一公益律师”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
1.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为“合格”等次:
(1)“一村一公益律师”相关制度完善;
(2)“一村一公益律师”结对率达标;
(3)对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的组织指导到位;
(4)及时、准确上报“一村一公益律师”工作信息和统计数据。
2.符合第1条要求,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为“优秀”等次:
(1)开展“一村一公益律师”工作组织指导有力;
(2)“一村一公益律师”工作开展成效明显;
(3)法律服务模式有创新,工作特点亮点突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等次:
(1)“一村一公益律师”制度不完善或者制度未落实;
(2)“一村一公益律师”结对率不达标;
(3)“一村一公益律师”结对率虽达标,但流于形式,经抽查有20%及以上的村(社区)公益律师未正常开展工作;
(4)上报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数据或者材料弄虚作假。
(四)考核程序
1.各法律服务机构于每年11月10日前向结对乡镇(街道)司法所报送“一村一公益律师”工作考核材料并打好自评分。
2.乡镇(街道)司法所对“一村一公益律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初评,于每年11月20日前向区司法局报送考核材料。
3.区司法局对“一村一公益律师”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评出考核等次,并根据等次发放补贴。
四、法律服务工作要求
(一)完善工作制度机制
一是制定计划机制。各法律服务机构要制订定期服务制度、工作日志制度、服务明示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处置制度、工作统计制度、回访检查制度等。
二是定期服务机制。各公益律师确保至少每月到结对村(社区)提供一次法律服务,确保公益律师结对率100%。
三是微信群联系机制。各公益律师要建立“法律服务微信群”,群成员包括:公益律师、两委成员、调委会成员以及党员和村(居)民代表等。利用微信群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矛盾纠纷的疏导化解、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指引等服务。
四是工作督查机制。各法律服务机构对指派从事村(社区)公益律师工作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加强业务指导,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从事公益律师工作中遵守法律、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的监督管理。
五是信息报送机制。各公益律师要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和统计数据情况。
(二)明确案件收费标准。各公益律师承办本村(社区)集体或村(居)民委托的诉讼或非诉讼代理业务时,可另行收费,但应按不高于收费标准的70%协商确定。
(三)明确工作卷宗归档要求。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建立村(社区)公益律师服务卷宗,将每年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整理归档。
五、经费补贴发放
“一村一公益律师”工作相关经费直接补贴给各法律服务机构。根据我区实际,七里乡在服务补贴的基础上,每个村增加200元的路程补贴,其他乡镇(街道)为服务补贴。所有经费补贴的发放经由司法局考核、党组会议研究确定,由局财务直接打入法律服务机构账户。
衢州市柯城区司法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