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2307671925H/2024-8447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4-06-19 |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11330802307671925H/2024-84477
市场监管局
2024-06-19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8-12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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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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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办公室
周华灵委员:
您在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产品质量抽检的几点建议的提案》(第041号),区政府已交由给我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是政府对产品通过抽样检验的方式进行质量监督的一种制度性安排。通过实施监督抽查,扶优治劣、引导消费,督促企业提升产品质量保障能力,掌握产品质量动态状况,促进产品质量整体水平提高。
一、产品质量抽检方案制定
市场监管部门围绕总局、省局、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舆情关注热点、重点消费品及历年监督抽查发现的中高风险产品、问题企业,按照《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浙江省产品质量安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指引》的要求,根据产品质量监管需要,精准开展分类抽查。运用分级分类结果,结合差异化监管的要求,制定每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2024年监督抽查计划安排车用燃油、燃气灶及配件、电动自行车、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学生文具用品、老视成镜、针织服装、洗衣液、移动电源(充电宝)、给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外墙涂料、电线电缆、固定式通用灯具、电热毯等74类243批次。按相关规定选择确定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承担抽样和检验服务,分四季度组织实施。
二、产品质量抽检的实施
产品质量抽检方案制定后,我局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自行抽样或者委托抽样单位抽样,随机抽取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随机选派抽样人员。其中委托抽样单位进行抽样的,我局在实施抽样前会向抽样单位强调“客观、公正、真实”的基本要求,要求抽样单位在抽样时亮明身份,抽样过程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严禁在抽样时弄虚作假,甚至“钓鱼执法”。如果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在抽检过程中发现抽样单位存在违规行为时,可以拒绝抽样,将相关线索反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抽样单位处置。除了我局实施的区县级抽检任务外,还有部分抽检任务由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市局委派人员直接进行,并不提前告知我局,我局对于这部分抽检内容并不知晓,对于你反映的相关问题我局将依法反馈给上级市场监管部门。
三、产品质量抽检后处理
我局在收到不合格产品的《检验报告》后,会将相关报告及结果通知书送达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对检验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或者申请复检。逾期不提出、放弃异议和复检或者异议申请不通过、复检后仍不合格的,我局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置,销售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被抽检产品为不合格并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依法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合格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均需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不存在只处罚销售者的情况,我局对于本局辖区内不合格生产者、销售者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对于非我局辖区内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处置方式为:标明生产厂家信息的不合格产品,国家产品质量抽检管理系统会将相关线索自动推送至生产厂家所在的市场监管部门处置;未标明生产厂家信息的不合格产品,我局查实生产厂家及上游经销商信息后,将相关线索函告生产厂家、上游经销商所在的市场监管部门处置。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高度重视抽检工作,根据年度计划认真细化抽检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责任,确保年度任务有序推进,按时完成。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或遴选等方式确定承检机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对承检机构的检查与考核,要求抽样人员和承检机构要在抽检工作中严格执行规定,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收到不合格报告后,依法核查处置,对于不合格产品追根溯源,追究生产者、销售者的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柯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您继续为柯城区高质量发展建设四省边际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建言献策。
衢州市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9日
建议原文:
关于产品质量抽检的几点建议
产品质量是企业和消费者关注的焦点,为了确保产品质量,抽检是一种有效手段;抽检目的:保护消费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促进产品质量的持续提升。通过抽检可以全面了解产品质量状况,发现和排除潜在风险,及时纠正,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合格性,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提高消费者满意度和品牌的美誉度。抽检对象范围要明确范围涵盖各个行业的重点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食品、药品、日用品、家电和建材等。
一、现状和问题
由于产品质量抽检都是委托给第三方去抽检,导致第三方为了节约成本、减少抽检时间和就近原则,便会集中去产品集中的一个地方去抽检,比如石材市场、灯具市场等,导致了一个市场1个月内便被省里、市里和区里抽检了三次,市场里所有商户几乎被抽个遍,有的商户1个月被连抽三次,苦不堪言。
抽检过程中出现“钓鱼执法”。在抽检产品前第三方以顾客身份来诱惑商家,增加产品抽检的数量。
只要产品质量抽检出现不合格的商户便被被处罚几千至上万不等,有的商户1年内被罚了好几次。被抽检的商户都是代理商,产品都是有合格证等齐全手续,产品质量合不合格商户根本不知道;说白了产品质量合不合格源头是厂家,而处罚的却是代理商,太怨了。
建议和措施
为了规范第三方抽检和处罚问题,我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建议如下:
1、第三方抽检应分区域按所进行。比如一个市,要抽检10个名额,这个城市有2个区,每个区便是5个抽检名额,每个区有5个监督管理所,每个所便是1个抽检名额。
2、要禁止“钓鱼执法”,要公开、公正、公平规范的抽检。
3、出现产品不合格便处罚代理商是不合理的,应该追根溯源,处罚厂家。
目前市场上产品质量问题层出不穷,抽检是必不可少的,但规范抽检和处罚也是必不可少的,只有这样才会体现公平、公正和全面。